贵州望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贾纪超 | 注册资本:18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522627MAAL1YMF5L | 所属地区:贵州省 |
| 企业地址:贵州省黔东南州天柱县渡马镇湾场村二壕 【一照多址企业】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黔东南环天罚字﹝2023﹞1号
天柱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于2023年6月1日对贵州望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进行调查,查明该公司天柱县5万吨有机肥、生物菌肥加工建设项目已建成投产,检查时未按环评文件及其批复要求配套建设废气处理设施,未开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
依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违反本条例规定,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建成、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建设项目即投入生产或者使用,或者在环境保护设施验收中弄虚作假的,由县级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处10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或者生态破坏的,责令停止生产或者使用,或者报经 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关闭。”的规定,结合《贵州省生态环境行政裁量权基准》(2023版) ,综合考虑贵州望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环境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以及改正违法行为的态度措施等情节,经集体讨论审议,我局决定对贵州望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环境违法行为作出以下行政处罚:罚款人民币叁拾叁万元整(¥330000. 00元)。
330000.00元
黔东南州生态环境局
2023-09-28
2
黔东南天环罚﹝2023﹞1号
违反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五条“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和第十九条第一款“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建设项目,其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经验收合格,方可投入生产或者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规定。
330000
330000.00元
黔东南州生态环境局
2023-09-2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