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祥跃物流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朱亮亮 | 注册资本:15.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30109MA2J2MFW65 | 所属地区:浙江省 |
| 企业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临浦镇萧山建材商贸城5-4号二楼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11-19
(2025)浙0522民初3809号
追偿权纠纷
浙江洪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杭州祥跃物流有限公司,章**,赵**
长兴县人民法院
2
2025-09-11
(2025)浙0522民初3809号
追偿权纠纷
浙江洪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章**,赵**,杭州祥跃物流有限公司
长兴县人民法院
3
2025-07-17
(2025)浙0522民初3809号
追偿权纠纷
浙江洪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赵**,章**,杭州祥跃物流有限公司
长兴县人民法院
4
2024-02-19
(2023)浙0603民初10903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覃*
上海晖程物流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市分公司,杭州祥跃物流有限公司,张**,乔**
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法院
5
2023-12-25
(2023)浙0603民初10903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覃*
上海晖程物流有限公司,杭州祥跃物流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市分公司,张**
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法院
6
2023-11-20
(2023)浙0603民初10903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覃*
张**,上海晖程物流有限公司,杭州祥跃物流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市分公司
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法院
7
2022-08-31
(2022)浙0109民初11324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莫**
杭州祥跃物流有限公司,刘**,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玉环市支公司
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2-11-02
2022-09-30
(2022)浙0109民初11324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莫**、刘**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61658.44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绍路政罚〔2026〕02288
2026年3月24日9时50分,绍兴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根据非现布控提供的违法线索,在S309鄞开线K183+840巡查时查到浙A83E95/冀F27P7挂重型半挂牵引车(6轴)涉嫌违法超限运输,于是指挥该车驾驶员靠边停车接受检查。现场人员为张华波。经检测,该车车货总质量74.94吨。依据《汽车、挂车及汽车列车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GB1589-2016)和《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21年第12号)第三条第一款“本规定所称超限运输车辆,是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运输车辆:(八)六轴及六轴以上汽车列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49000千克,其中牵引车驱动轴为单轴的,其车货总质量超过46000千克”。该车为6轴货车,该车牵引车驱动轴不为单轴,其总重不能超过49吨,该车车货总质量超限25.94吨。
责令消除违法状态并罚款人民币伍仟壹佰叁拾元整。
5130.00元
绍兴市交通运输局
2026-03-25
2
绍路政罚﹝2026﹞02J47
罚款人民币柒佰贰拾元整。
罚款人民币柒佰贰拾元整。
720.00元
绍兴市交通运输局
2026-03-16
3
绍路政罚﹝2026﹞0127
主要违法事实:2025年09月13日14时44分,绍兴市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X107(尹大线)齐贤方向K3+950检查时发现杭州祥跃物流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杭州祥跃物流有限公司违法超限运输(浙里办)。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五十条、《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恒信银行营业部、浙江政务服务网(缴款地址:http://pay.zjzwfw.gov.cn)或通过扫描本决定书所附二维码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1000.00元
绍兴市交通运输局
2026-03-04
4
杭临平综执罚决字﹝2025﹞第000373号
主要违法事实:当事人杭州祥跃物流有限公司于2025年12月19日在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东湖街道**线与**大道交叉口北50米处实施了转移建筑垃圾未运行电子转移联单的行为,违反了《浙江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第二十条第一款的规定。行政处罚种类及金额:1.处以罚款人民币贰万伍仟元整(¥25,000.00)行政处罚依据:根据《浙江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第五十九条的规定。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到浙江政务服务网公共支付平台(https://pay.zjzwfw.gov.cn/)缴纳罚款或者支付宝扫二维码缴纳。行政处罚的履行期限:十五日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杭州市临平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处罚款人民币贰万伍仟元整(¥25000.00)
25000.00元
杭州市临平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6-01-16
5
湖路政罚﹝2025﹞211301
主要违法事实:2025年12月07日18时49分,德清县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X101(德洲线)新市方向K18+700检查时发现杭州祥跃物流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杭州祥跃物流有限公司违法超限运输(浙里办)。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五十条、《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肆佰陆拾伍元整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湖州银行德清支行、浙江政务服务网(缴款地址:http://pay.zjzwfw.gov.cn)或通过扫描本决定书所附二维码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肆佰陆拾伍元整的行政处罚。
465.00元
德清县交通运输局
2025-12-22
6
杭运政罚﹝2025﹞40265
主要违法事实:2025年11月10日14时40分,杭州市余杭区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余杭区G235国道与彭凤线交叉路口检查时发现杭州祥跃物流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杭州祥跃物流有限公司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货运车辆。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罚款人民币柒仟元整。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浙江杭州余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政务服务网(缴款地址:http://pay.zjzwfw.gov.cn)或通过扫描本决定书所附二维码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罚款人民币柒仟元整。
7000.00元
杭州市余杭区交通运输局
2025-11-11
7
绍路政罚﹝2025﹞001984
主要违法事实:2025年04月06日17时09分,绍兴市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次坞检查时发现杭州祥跃物流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杭州祥跃物流有限公司违法超限运输(浙里办)。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五十条、《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肆佰捌拾柒元整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工商银行绍兴分行营业部、浙江政务服务网(缴款地址:http://pay.zjzwfw.gov.cn)或通过扫描本决定书所附二维码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肆佰捌拾柒元整的行政处罚。
487.00元
绍兴市交通运输局
2025-11-10
8
绍路政罚﹝2025﹞01368
主要违法事实:2025年10月11日04时56分,绍兴市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X107(尹大线)齐贤方向K3+950检查时发现杭州祥跃物流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杭州祥跃物流有限公司违法超限运输(浙里办)。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五十条、《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壹仟零壹拾贰元整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恒信银行营业部、浙江政务服务网(缴款地址:http://pay.zjzwfw.gov.cn)或通过扫描本决定书所附二维码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壹仟零壹拾贰元整的行政处罚。
1012.00元
绍兴市交通运输局
2025-11-01
9
绍路政罚﹝2025﹞04996
主要违法事实:2025年10月17日06时17分,诸暨市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国道G235(新海线)安华路段检查时发现杭州祥跃物流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杭州祥跃物流有限公司违法超限运输。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五十条、《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责令消除违法状态并罚款人民币叁仟伍佰柒拾元整。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诸暨东风支行、浙江政务服务网(缴款地址:http://pay.zjzwfw.gov.cn)或通过扫描本决定书所附二维码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责令消除违法状态并罚款人民币叁仟伍佰柒拾元整。
3570.00元
诸暨市交通运输局
2025-10-17
10
绍路政罚﹝2025﹞01316
主要违法事实:2025年07月08日06时38分,绍兴市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X107(尹大线)齐贤方向K3+950检查时发现杭州祥跃物流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杭州祥跃物流有限公司违法超限运输(浙里办)。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五十条、《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肆佰陆拾伍元整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恒信银行营业部、浙江政务服务网(缴款地址:http://pay.zjzwfw.gov.cn)或通过扫描本决定书所附二维码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肆佰陆拾伍元整的行政处罚。
465.00元
绍兴市交通运输局
2025-09-26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5-06-16
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
杭州市萧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