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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长流矿泉水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王友娥注册资本:2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430524MA4L613910所属地区:湖南省
企业地址:湖南省邵阳市隆回县三阁司镇长流村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隆市监行处〔2025〕0187号
经查证:当事人分别于2016年8月18日、2023年10月13日注册办理《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在隆回县三阁司镇红旗村19组从事饮用矿泉水生产销售业务活动。湖南长流矿泉水有限公司于2025年6月30日生产121桶包装饮用水,销售价 2.2 元/桶,留样1桶,货值金额264元。根据湘水长流包装饮用水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检验报告单显示(NO:JDLH20250362),被抽样单位名称:隆回县小郭综合商店,标称生产者:湖南长流矿泉水有限公司,生产日期2025-06-30,样品数量7桶,备样基数1桶,抽样单编号:XBJ25430524569338353,检验项目:铜绿假单胞菌,检验项目标准指标值为:n=5,c=0,m=0,实测值为未检出,7、8.未检出,单项判定不合格,经现场检查该批次湘水长流包装饮用水已全部售出,从接到检验报告时,你公司立即组织人员清查采取产品召回行动和自查原因。
1.没收违法所得264。 2.罚款人民币10000元。
10000.00元
隆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9-0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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