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云南耀辉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开庭公告 5裁判文书 10+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刘昌卷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532621MA6K4A4T8H所属地区:云南省
企业地址: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文山市新平街道腾龙北路19号13栋一单元二层2016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1-03-17
(2021)云26民终198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冯**
云南耀辉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2
2021-01-25
(2021)云26民终39号
确认劳动关系纠纷
云南耀辉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李**
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3
2020-11-18
(2020)云2601民初5820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云南耀辉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陆**
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文山市人民法院
4
2020-10-27
(2020)云2601民初3954号
确认劳动关系纠纷
云南耀辉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云南省文山市人民法院
5
2020-10-27
(2020)云2601民初3954号
确认劳动关系纠纷
云南耀辉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李**
云南省文山市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1-08-16
2021-03-24
(2021)云26民终187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张**、云南耀辉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2
2021-07-01
2020-12-08
(2020)云2601民初5821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云南耀辉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与冯**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2865.76元
民事案件
3
2021-07-01
2021-04-16
(2021)云26民终198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冯**、云南耀辉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4
2021-05-25
2021-03-31
(2021)云26民终39号
确认劳动关系纠纷
云南耀辉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李**确认劳动关系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5
2021-04-27
2020-12-08
(2020)云2601民初5820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云南耀辉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与陆**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3550.08元
民事案件
6
2021-04-27
2020-12-09
(2020)云2601民初5817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云南耀辉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与戴**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4549.52元
民事案件
7
2021-01-13
2020-11-27
(2020)云2601民初5822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云南耀辉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与杨**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8
2021-01-13
2020-12-13
(2020)云2601民初5814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云南耀辉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与王*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3155.11元
民事案件
9
2020-12-27
2020-04-02
(2020)云2601民初489号
不当得利纠纷
云南耀辉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与黄**不当得利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3000.00元
民事案件
10
2020-12-25
2020-11-11
(2020云2601民初5818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云南耀辉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与寸**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云市监文文处罚﹝2026﹞62号
2023年8月31日以前文山市三鑫商贸城第一期小区的物业 是文山市锦华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在管理,2023年8月30日云南耀辉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南耀辉物业”)与文山市三鑫商贸城第一期小区业主委员签订了《物业服务委托合同》,受委托于2023年9月1日起对文山市三鑫商贸城第一期小区物业进行管理。管理内容包括物业共用部位的日常小修、养护和管理;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物业服务费和签订合同规定的其他费用的收取等。委托合同显示“住户电费:住宅电费:0.51元/度,公共耗能费0.04元/度。”因2023年9月1日前管理小区物业的文山市锦华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有部分住户的电费一直没有收齐,云南耀辉物业入住后,住户欠锦华物业的电费由云南耀辉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代收后转给锦华物业。因此,2023年9月到2023年12月底小区的电费没有进行抄表留底,云南耀辉物业未能提供相应的抄表记录。2025年8月以后云南耀辉物业没有对文山市三鑫商贸城第一期小区住户收取公共耗能和电损电耗费用。目前小区共有1293户住户,每家住户装有单独的电表,云南耀辉物业抄表员按月进行抄表,以单价0.51元/千瓦时,公共耗能费0.04元/千瓦时的标准向住户收取电费。 根据云南耀辉物业法定代表人刘昌卷提供的文山市三鑫商贸城第一期住户电费明细表显示:2024年1月至2025年7月,云南耀辉物业向文山市三鑫商贸城第一期小区住户收取电费的电量总数是3914264千瓦时,以住宅电费:0.51元/千瓦时,公共耗能费0.04元/千瓦时的标准向小区住户收取电费,收取的电费总和为2152845.2元。 根据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文山开化供电局提供的电费通知单显示:2024年1月至2025年7月,云南耀辉物业向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文山开化供电局实交的文山市三鑫商贸城第一期小区住户电费的总电量是3957764千瓦时,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文山开化供电局以0.4995元/千瓦时的单价向云南耀辉物业收取电费,云南耀辉物业实交的总电费是1976903.1元。 根据以上数据可得出,2024年1月至2025年7月,云南耀辉物业向文山市三鑫商贸城第一期小区住户收取电费的电量总数是3914264千瓦时。云南耀辉物业应根据《文山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文山电网实施居民阶梯电价有关问题的通知》(文发改价格〔2013〕46号)的规定,按每千瓦时0.51元与居民用户结算,住户应交的总电费为1996274.64元。云南耀辉物业实际收取的总电费是2152845.2元,获取电价差价款156570.56元。 综上:云南耀辉物业在向文山市三鑫商贸城第一期小区所有住户收取电费的过程中,自定“住户电费:住宅电费:0.51元/千瓦时,公共耗能费0.04元/千瓦时。”的收费标准与《文山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文山电网实施居民阶梯电价有关问题的通知》(文发改价格〔2013〕46号)的规定不符,2024年1月至2025年7月,共获取电价差价款156570.56元。 2026年3月4日我局向云南耀辉物业发出责令退款通知书,责令云南耀辉物业将消费者多付的价款156570.56元退还给消费者,2026年3月24日云南耀辉物业法定代表人刘昌卷提交了三鑫商贸城一期退电费明细表,我局执法人员对退费情况进行电话问询抽查,经执法人员核实,云南耀辉物业已将多收取文山市三鑫商贸城第一期小区住户的电费共计156290.36元退还给小区住户,另外你公司多收取该小区住户11户的电费280.2元因无法联系到住户未完成退款。
1.警告; 2.没收当事人无法退赔的多收取电费价款280.2元; 3.处违法收取的费用0.5倍的罚款:78285.28元; 以上罚没款合计78565.48元。
78285.28元
文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4-1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