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井市老初水果蔬菜超市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初洪进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222405MACD5WAF17 | 所属地区:吉林省 |
| 企业地址:延边州龙井市龙门街(二百货旁边)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龙市监处罚〔2024〕6号
当事人于2023年11月30日从延吉万源农副产品批发市场金浓蔬菜批发行购进了15斤姜,以每斤10元的价格销售给了食品抽检工作人员4.2斤,剩下的都销售给了顾客,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2023年11月30日购进的姜都已全部销售,共获违法所得150元,并都索要了进货小票及商家的资质证明。
龙井市老初水果蔬菜超市于2023年11月30日购进15斤姜并以每斤10元的价格进行销售,共获利150元。经检验该批次抽检的姜噻虫胺项目不符合GB 2763 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当事人的上述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考虑到当事人履行了进货查验等义务,事先不知道所采购的食用农产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姜在检验报告送达之前已经销售完,不存在没收食品问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之规定现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建议处罚如下:没收违法所得150元的处罚。
150.00元
龙井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2-0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