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平凯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张春华 | 注册资本:3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60802MA39RGPL26 | 所属地区:江西省 |
| 企业地址:江西省吉安市吉州区华通物流园5栋1层205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樟树交超罚﹝2025﹞0247号
2025年9月15日17时42分,本机关执法人员陈志林、陈江海在樟树市G533国道中洲乡牌楼路段执法检查时发现,吉安平凯汽车运输有限公司驾驶员黎艳刚驾驶车牌号为赣DL4388(四轴)重型自卸货车运载水稳料。经称重检测,该车车货总质量87.35吨,车货总质量限定31吨,超限56.35吨,超限率为181.77%。当事人擅自超限运输行驶公路的行为
责令改正,并处罚款人民币贰万捌仟元整(28000元)
28000.00元
樟树市交通运输局
2025-09-18
2
樟树交超罚﹝2025﹞0216号
2025年8月20日12时48分,本机关执法人员陈志林、陈江海在樟树市中国国际能源加油站金港站路段执法检查时发现,吉安平凯汽车运输有限公司驾驶员黎艳刚驾驶车牌号为赣DL4388(四轴)重型自卸货车运载水稳料。经称重检测,该车车货总质量85.95吨,车货总质量限定31吨,超限54.95吨,超限率为177.26%。当事人擅自超限运输行驶公路的行为
责令改正,并处罚款人民币贰万柒仟元整(27000元)
27000.00元
樟树市交通运输局
2025-08-22
3
宁都交(超)罚﹝2025﹞007号
2025年03月09日11时55分,宋于生驾驶吉安平凯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所属车牌号为赣DL5018重型自卸货车途经江西省赣州市宁都县老嵊场G319K847+750处公路不停车检测点,经检测车货总质量为44.0240吨,车轴数为4轴,该车车货总质量限定36.000吨,车货总质量超限8.0240吨,超限率22.28,载运的货物为可分载物品泥土,当事人的行为构成擅自超限运输行驶公路的行为。有不停车检测点车辆检测单、不停车检测抓拍照片、不停车超限检测点检定证书、询问笔录、当事人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等材料予以证明。
违反了《江西省公路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江西省公路条例》第六十六条现责令你限期改正,并以警告。依据《江西省公路条例》第六十六条的规定,决定给予罚款人民币贰仟肆佰元整(¥2400.00元)的行政处罚。
2400.00元
宁都县交通运输局
2025-05-13
4
安福交(超)罚(2025)0073号
货运经营者驾驶违法超限运输车辆(赣DJ7008)
罚款壹万捌仟伍佰元
18500.00元
安福县交通运输局
2025-03-03
5
余交罚﹝2025﹞00015号
吉安平凯汽车运输有限公司道路运输经营者使用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赣 DJ3543)
罚款伍仟元整
5000.00元
新余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2025-01-09
6
樟树交﹝超﹞罚﹝2024﹞0173号
2024年5月17日,你公司驾驶员姚丽兵驾驶车号为赣DL5087(三轴)载货汽车未按规定装载。经称重检测,其车货总质量41吨,按照法律规定该车限载25吨,其超限超载16吨,属擅自超限运输行驶公路。其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条第一款、《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条第一款、《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责令改正,并处罚款人民币捌仟元整(8000元)
8000.00元
樟树市交通运输局
2024-05-17
7
樟树交罚﹝2024﹞338号
2024年5月17日01时21分,本机关执法人员在樟树市G533国道K41路段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吉安平凯汽车运输有限公司驾驶员姚丽兵驾驶红岩牌赣DL5087重型自卸货车,从樟树市黄土岗镇运载21吨黄土到樟树市沪昆高速改扩建工地。经测量,赣DL5087重型自卸货车左右车厢栏板高度为1480mm,《机动车登记证书》核定的车厢栏板高度为1200mm,擅自加高280mm,加高部分为铁质焊接,当事人的行为构成使用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责令改正,并处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元)
5000.00元
樟树市交通运输局
2024-05-17
8
余交罚﹝2024﹞00025号
吉安平凯汽车运输有限公司使用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赣 DJ5303)
伍仟元整
5000.00元
新余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2024-01-05
9
樟树交超罚﹝2023﹞1754号
2023年12月26日,你公司驾驶员姚丽兵驾驶车号为赣DL5087(三轴)载货汽车未按规定装载。经称重检测,其车货总质量36.15吨,按照法律规定该车限载25吨,其超限超载11.15吨,属擅自超限运输行驶公路。其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条第一款、《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条第一款、《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责令改正,并处罚款人民币伍仟伍佰元整(5500元)
5500.00元
樟树市交通运输局
2023-12-2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