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我的风格舞蹈培训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王中印 | 注册资本:50.000000万 |
| 统一信用代码:91500114MA60N1CU86 | 所属地区:重庆市 |
| 企业地址:重庆市黔江区城东街道新华大道中段355号二楼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渝黔江市监处罚〔2026〕151号
经查,当事人办有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王中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14MA60NICU86;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经营范围:文艺创作,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从事语言能力、艺术、体育、科技、研学等培训的营利性民办培训机构(除面向中小学生开展的学科类、语言类文化教育培训)(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成立日期:2019年12月3日,核准住所:重庆市黔江区城东街道新华大道中段355号二楼,实际经营地址为:重庆市黔江区城东街道新华大道中段125号二楼,当事人未取得《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从事校外非学科类艺术培训。
? ? 经查明,重庆市我的风格舞蹈培训有限公司成立2019年12月3日,主要从事街舞相关的活动舞蹈编排,组织参加街舞比赛,营业执照核准的住所是重庆市黔江区城东街道新华大道中段355号二楼,由于生意不好,在未办理公司住所的变更登记,未取得《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的情况下,于2025年4月搬迁到重庆市黔江区城东街道新华大道中段125号二楼,从事非学科类的街舞培训,培训费按交费课时三个标准收取:一次交清90节课实际收费4980元,同时赠送35节课时,实际每节课时费为39.84元,一次交清48节课实际收费2480元,实际每节课时费为51.67元,一次交清24节课实际收费1680元,实际每节课时费为70元,从2025年5月到2026年2月止一共招街舞培训学员10人,收取街舞培训28700元。
? ? 查明,该公司从2025年5月17日开始至2026年2月6日停止街舞培训止,应上总课时为610节课,已销课105节,未销课505节,已销课时费5215元。其中,5月参加街舞培训学生1人,已销课12课时,未销课36课时,每课时费51.67元,已销课时费620元;6月新增3人,已销课35课时,未销课162课时,已销课时费1777元,分别是1名学生已销课10课时,每课时费51.67元,已销课时费516元、1名学生已销课15课时,每课时费37.44元(因是朋友学生学费多优惠了300元,正常每课时费39.84元), 已销课时费561元、1名学生已销课10课时,每课时费70元,已销课时费700元;7月新增5人,已销课53课时,未销课264课时,已销课时费2560元,分别是1名学生已销课15课时,每课时费39.84元,已销课时费597元、另4名学生已销课38课时,每课时费51.67元,已销课时费1963元;9月新增1人,已销课5课时,未销课43课时,每课时费51.67元,已销课时费258元。综上2025年5月之后,该公司实际收取的已销课时费违法所得为5215元(610元+1777元+2560元+258元=5215元)。
? ? 2026年2月2日区教委、2026年2月5日我局执法人员到当事人开设的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后,当事人于2026年2月6日停止非学科类教学培训,并积极配合整改,主动以微信现金方式退费,现已将实收预存课时费28700元(含已销课时费)全数退还学员家长。
1、处以罚款人民币柒仟捌佰贰拾贰元伍角(¥7,822.50);2、责令关闭。
7822.50元
重庆市黔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6-0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