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巴林左旗林东东城区六六顺超市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3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田凤玲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150422MA0PG7671M所属地区:内蒙古
企业地址: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巴林左旗林东东城五道街东段金色港湾10号楼1号厅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赤左市监处罚(2025)210号
销售无能效标识灯泡的行为
罚款人民币:500元。
500.00元
巴林左旗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1-06
2
赤左市监处罚〔2024〕238号
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1、没收超过保质期食品“魔法士香烤鸡翅味干脆面”1包; 2、罚款人民币2000.00元。
2000.00元
巴林左旗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12-02
3
巴林左旗市监处罚〔2024〕238号
巴林左旗林东东城区六六顺超市于2023年4月2日从巴林左旗林东镇伊特美超市购进的魔法士干脆面(香烤鸡翅味)1箱,每箱50包,进购价:20元/箱,一共20元。销售价:0.5元/包,销售49包,剩余1包,货值金额合计0.5元。当事人能提供供货商的《营业执照》和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表及进货票据。当事人自述上述过期食品在超过保质期以后就没有销售了,进店的顾客买东西也都看保质期,如果过期了不会买的,平时以零售为主,不能提供销售记录。已销售的49包无法确定是否是在食品超过保质期后出售的,无法计算违法所得。当事人自查处之日起积极配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调查,如实陈述违法事实并主动提供证据材料,在执法人员发现超过保质期食品后立即张贴了《关于征集在巴林左旗林东东城区六六顺超市购买下列食品出现不良反应线索的公告》,截至调查终结,未收到消费者有不良反应的反映,尚无证据证明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及社会危害后果。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构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第(十)项:“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规定,属违法行为。
2000.00元
巴林左旗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12-0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