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河口中燃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胡克武 | 注册资本:25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420682795929082M | 所属地区:湖北省 |
| 企业地址:湖北省老河口市三环路南侧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18-05-16
2016-12-07
(2015)鄂老河口民初字第2571号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老河口中燃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与尚**、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老河口分公司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2
2016-01-19
2016-01-19
(2015)鄂老河口民初字第01418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曹*、曹**与计*、老河口中燃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老河口市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167035.21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老河口市监处罚〔2025〕295号
《计量违法行为处罚细则》第十一条第二项的规定:第十一条 使用计量器具违反计量法律、法规的,按以下规定处罚:(二)属于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未按照规定申请检定或超过检定周期而继续使用的,责令其停止使用,可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经检定不合格而继续使用的,责令其停止使用,可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详情见行政处罚决定书]
依据《计量违法行为处罚细则》第十一条第二项的规定拟作以下行政处罚:
1、 责令停止使用;
2、 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400元整。
400.00元
老河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8-1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