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昌县聚会堂贸易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吕晓旭 | 注册资本:3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30624MA2BG9FK1G | 所属地区:浙江省 |
| 企业地址:浙江省新昌县七星街道南岩路309号(和成花苑16幢)(住所申报)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3-04-26
(2023)浙0624民初1124号
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
广州国仁品牌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新昌县聚会堂贸易有限公司
新昌县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新卫公罚﹝2023﹞36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新卫公罚〔2023〕36号 案件名称:新昌县聚会堂贸易有限公司安排未获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的从业人员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工作案 被处罚人名称:新昌县聚会堂贸易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名称:吕某某 主要违法事实:2023年11月16日,新昌县聚会堂贸易有限公司安排未获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的从业人员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工作。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七条、《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条第一款,已构成违法。 行政处罚的种类:1、警告;2、罚款人民币800.00元。 行政处罚的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罚款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缴至浙江新昌农村商行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新昌县卫生健康局
对新昌县聚会堂贸易有限公司予以如下处罚:警告;罚款金额:800元;
800.00元
新昌县卫生健康局
2023-12-0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