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煜晟通商贸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王晓梅 | 注册资本:86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621022MA74MTHP5B | 所属地区:甘肃省 |
| 企业地址:甘肃省庆阳市环县环城镇灵武路28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庆市税稽二罚﹝2025﹞12号
在账簿上不列或少列收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违反本办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六)以其他凭证代替发票使用的;……”规定,对你公司取得不符合规定的发票,用于抵扣税款的行为处3000元罚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六十三条第一款“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或者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规定,对你公司少缴的增值税116740.00元、城市维护建设税2918.5元、企业所得税22304.07元,分别处55%的罚款合计78079.42元。
81079.42元
国家税务总局庆阳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
2025-07-0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