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市安琦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任书民 | 注册资本:130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41052756102933XA | 所属地区:河南省 |
| 企业地址:内黄县S213线杨刘庄段路西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4-07-18
(2024)豫05民终2287号
车辆租赁合同纠纷
德银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安阳市安琦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河南省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2
2023-11-27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阳市中心支公司
安阳市安琦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河南省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3
2023-01-30
(2023)豫05行终20号
行政处罚
安阳市安琦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内黄县交通运输局
河南省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4
2022-09-14
(2022)豫0527民初473号
物权保护纠纷案
安阳市安琦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德银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内黄县人民法院
5
2022-03-01
(2022)豫0506民初178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王**
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阳中心支公司,安阳市安琦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安阳市龙安区人民法院
6
2021-12-31
(2021)冀0406民初502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杨*
关**,安阳市安琦物流有限责任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阳市分公司
邯郸市峰峰矿区人民法院
7
2021-12-29
(2021)冀0406民初502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杨*
安阳市安琦物流有限责任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阳市分公司,关**
邯郸市峰峰矿区人民法院
8
2021-11-22
(2021)豫0527民初5858号
追偿权纠纷
安阳市安琦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支**
内黄县人民法院
9
2021-06-30
(2021)冀0406民初502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杨*
安阳市安琦物流有限责任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阳市分公司,关**
邯郸市峰峰矿区人民法院
10
2021-02-25
(2021)豫0522民初996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户**
申**,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内黄支公司,安阳市安琦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安阳县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4-03-08
2023-09-22
(2023)豫0527民初2560号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安阳市安琦物流有限责任公司与德银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2
2024-03-08
2023-06-07
(2023)豫0527民初2561号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安阳市安琦物流有限责任公司与德银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3
2024-02-01
2023-04-23
(2023)豫0527民初2378号
买卖合同纠纷
安阳市安琦物流有限责任公司与德银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4
2024-01-30
2022-12-28
(2022)豫0527民初5924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刘**与申**、安阳市安琦物流有限责任公司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23213.64元
民事案件
5
2022-07-07
2022-06-13
(2022)豫0506民初946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张**、张**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6
2022-04-26
2021-12-17
(2021)豫0527民初5858号
追偿权纠纷
安阳市安琦物流有限责任公司、支**追偿权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10000.00元
民事案件
7
2021-06-10
2021-03-04
(2021)豫0522民初996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户**与申**、安阳市安琦物流有限责任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7000.00元
民事案件
8
2021-03-26
2020-12-25
(2020)豫0928民初8775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赵**与张**、安阳市安琦物流有限责任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277245.17元
民事案件
9
2021-01-04
2020-11-10
(2020)豫0527民初3350号
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滑县支公司与安阳市安琦物流有限责任公司、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阳中心支公司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23600.00元
民事案件
10
2020-12-14
2020-10-16
(2020)豫0928民初5940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赵**、李**等与程**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1271344.17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豫安殷交简罚(2025)第0400041号
超限运输检测技术监控区域故意采取其他方式逃避检测
罚款700元
700.00元
安阳市殷都区交通运输局
2025-04-23
2
豫新交执法简罚字[2025]第0211501号
不按规定维护和检测运输车辆
安阳市安琦物流有限责任公司不按规定维护和检测运输车辆案,豫EN3608,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罚款2000元
2000.00元
新乡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2025-02-11
3
370830202400186
2024年05月14日 21时01分,豫EN2265(黄色)载货行驶至汶上县次邱治超点S244(双向)K3超限检测技术监控设施时,经治超动态称重检测设备检测该车涉嫌超限运输,电子情报板告知车辆驾驶人涉嫌超限运输应主动到汶上县超限检测站消除违法状态、接受调查处理,但驾驶员未当场到指定地点接受调查处理。检测数据显示该车为6轴车型,《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该车车货总质量限重49吨 ,实际车货总质量55.45吨,超限6.45吨,超限13.16%。汶上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执法人员郭长征****、王大伟****对豫EN2265(黄色)、豫E2J65挂(黄色)进行调查,车属安阳市安琦物流有限责任公司车辆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车货总质量超限),超限6.45吨。以上事实有非现场检测单、询问笔录等证据证实。在作出本行政处罚决定前,本机关于2024-05-17向安阳市安琦物流有限责任公司送达了违法行为通知书,告知了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和依法享有的权利。安阳市安琦物流有限责任公司受委托人张永庆明确放弃了陈述、申辩的权利,请求现在就作出处罚决定。
罚款叁仟元整
3000.00元
汶上县交通运输局
2024-05-17
4
J371728202400065
2024年01月28日23时31分,东明县交通运输局综合执法大队的执法人员在东明县海庄路对卞艳飞驾驶的豫ER5500(黄色)豫E3S15挂(黄色)号车进行道路运输检查, 执法人员石宏伟(执法证号****),朱永超(执法证号****)向卞艳飞出示了《行政执法证》,检查中发现:豫ER5500(黄色)豫E3S15(黄色)挂号车是安阳市安琦物流有限责任公司普通货物营运车辆,《道路运输证》核定经营范围:普通货物运输,该车运输的是方木、从河南省安阳市运到山东省曹县庄寨,运输过程中该车货物超宽,23时31分驾驶员卞艳飞与执法人员共同测量车货总宽度3.75米。驾驶员与执法人员共同录像取证,驾驶员对检查结果无异议。证据:录像(另存)、证件复印件。
罚款壹仟元整
1000.00元
东明县交通运输局
2024-01-3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