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柳州市柳北区健朋食品经营部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黄建华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450205MA5KXB2QXK所属地区:广西
企业地址:柳州市柳北区白沙农贸综合市场内103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柳北市监处罚〔2025〕112号
经查实,当事人在未取得食品小作坊登记证的情况下,购买白酒、山野葡萄、三年人工种植人参、鹿鞭等食品原料回来后自行浸泡生产人参酒、山葡萄酒、人参鹿鞭酒用于销售。当事人在购进上述山野葡萄、三年人工种植人参、鹿鞭等食品原料时未做进货台账,销售自行浸泡生产的人参酒、山葡萄酒、人参鹿鞭酒时未做销售台账。当事人从广西桂井泉酒业有限公司购进红桃K酒用于销售,未索取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当事人销售山葡萄酒时,瓶身的标签宣传有“软化血管、养颜护肤、抑癌抗瘤、抗衰老、抗辐射、消除疲劳、补肾利尿”等文字内容;销售人参鹿鞭酒时,瓶身的标签宣传有“壮阳、补肾、通血脉”等文字内容;销售红桃K酒时,瓶身的标签宣传有“抗癌、美容、降压、利尿、止咳、解毒、补血、去风湿、润肤养颜”等文字内容。上述标签制作费用为209元。 另查实,当事人销售人参酒和人参鹿鞭酒时未在容器上标明不适宜人群和食用限量以及“五年及五年以下人工种植的人参”等相关信息,当事人销售散装酒时未在容器上标明食品的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
1、警告; 2、罚款300元。
300.00元
柳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8-15

经营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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