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裕宝药业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李杨 | 注册资本:2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60982MABLY853XX | 所属地区:江西省 |
| 企业地址:江西省宜春市樟树市洋湖乡工业园区1号路6号楼(自主承诺)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6-04-09
(2026)闽0582民初6328号
侵害商标权纠纷
北京佑三生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泉州市千途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泉州市宏米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寻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江西裕宝药业有限公司
晋江市人民法院
2
2026-04-03
(2026)闽05民初227号
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
贵州鼎颖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泉州市宏米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寻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江西裕宝药业有限公司,泉州市千途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3
2026-03-27
(2026)闽05民终1138号
不正当竞争纠纷
江西裕宝药业有限公司
福建康轻松医药有限公司,晋江市青阳铭品百货商行,泉州邦轻松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广州陈济堂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泉州市古曼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4
2025-10-09
(2025)闽0582民初15015号
不正当竞争纠纷
广州陈济堂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泉州市古曼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江西裕宝药业有限公司,北京京东叁佰陆拾度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彭**,福建康轻松医药有限公司,上海寻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晋江市青阳铭品百货商行,浙江天猫网络有限公司,北京抖音科技有限公司,泉州邦轻松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晋江市人民法院
5
2025-08-28
(2025)闽0582民初15015号
不正当竞争纠纷
广州陈济堂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上海寻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泉州市古曼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福建康轻松医药有限公司,浙江天猫网络有限公司,彭**,江西裕宝药业有限公司,北京抖音科技有限公司,北京京东叁佰陆拾度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泉州邦轻松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晋江市青阳铭品百货商行
晋江市人民法院
6
2025-08-12
(2025)闽0582民初14783号
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
北京佑三生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上海寻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泉州市千途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江西裕宝药业有限公司,泉州市宏米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晋江市人民法院
7
2025-06-20
(2025)闽0582民初10945号
侵害商标权纠纷
广西瑶家医药用品有限公司
泉州康爱多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江西裕宝药业有限公司,上海寻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晋江市人民法院
8
2025-06-09
(2025)闽0582民初10945号
侵害商标权纠纷
广西瑶家医药用品有限公司
上海寻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泉州康爱多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江西裕宝药业有限公司
晋江市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5-08-19
(2025)闽0582民初15015号
不正当竞争纠纷
广州陈济堂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晋江市青阳铭品百货商行,彭**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晋江市人民法院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樟卫消罚﹝2026﹞7号
1.“周宛坊®黄柏液抑菌涂剂”;2.“周宛坊®婴儿紫草油”3.“丁硼牙周乳膏”4.“香港真菌王”(消毒产品名称)的标签(含说明书)不符合《消毒产品标签说明书管理规范》。 生产经营的1.“周宛坊®黄柏液抑菌涂剂”;2.“周宛坊®婴儿紫草油”3.“丁硼牙周乳膏”4.“香港真菌王”(第二类消毒产品名称)消毒产品首次上市前未进行卫生安全评价。
罚款人民币10000元整
10000.00元
樟树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6-01-15
2
樟市监商处罚〔2024〕2号
一、经查,1、“郑远元”是陕西省郑远元专业修脚保健服务集团有限公司合法注册商标,注册号:58434941核定使用商品第5类:医用药膏,陕西省郑远元专业修脚保健服务集团有限公司未向当事人授权使用“郑远元”商标。当事人生产的宏米郑远元?净舒康抑菌乳膏、宏米郑远元?太诺抑菌乳膏、宏米郑远元?舒克林抑菌乳膏三个产品,均为消杀产品膏剂,与商标持有人生产的产品郑远元?净舒康抑菌乳膏、郑远元?太诺抑菌乳膏、郑远元?舒克林抑菌乳膏属于同一类别,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截至案发之日,当事人共生产宏米郑远元?舒克灵抑菌软膏批次:20240702、生产数量:4590盒、销售数量:4590盒、生产价格:1.30元/盒、销售价格:1.50元/盒,违法经营额:6885元,违法所得:918元。宏米郑远元?净舒康抑菌乳膏批号:20240702、生产数量:4939盒、销售数量:4939盒、生产价格:0.95元/盒、销售价格:1.50元/盒,违法经营额:7408.5元,违法所得:2716.45元。宏米郑远元?太诺抑菌乳膏批次;20240702、生产数量:4945盒、销售数量:4945盒、生产价格:1.30元/盒、销售价格:1.50元/盒,违法经营额:7417.5元,违法所得:989元。2、“六草金方”是注册人张国闯合法注册商标,注册号:58459126,核定使用商品第5类:医用药膏。注册人张国闯未向当事人授权使用“六草金方”商标。当事人生产的“六草金芳TM丹参抑菌膏”产品,为消杀产品膏剂,与商标持有人生产的产品“六草金方TM丹参抑菌膏”属于同一类别,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截至案发之日,当事人共生产六草金芳TM丹参抑菌膏批次:20240702、生产数量:4878盒、销售数量:4878盒、生产价格:0.80元/盒、销售价格:1.25元/盒,违法经营额:6097.5元,违法所得:2195.1。3、“东方神郎”是注册人李伟合法注册商标,注册号:18502360,核定使用商品第5类:医用药膏。注册人李伟未向当事人授权使用“东方神郎”商标。当事人生产的“宏米?东方神郎TM双分子肽抑菌膏”产品,为消杀产品膏剂,经商标持有人出具鉴定书鉴定,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截至案发之日,当事人共生产宏米?东方神郎TM双分子肽抑菌膏批次:20240702、生产数量:5000盒、销售数量:5000盒、生产价格:1.30元/盒、销售价格:1.60元/盒,违法经营额:8000元,违法所得:1500元。
查获的上述侵权商品违法经营额共计35808.5元违法所得共计8318.55元。
二、当事人生产经营“陈济堂?康肤宁抑菌乳膏”的产品未经未经申请注册,无商标证书,在产品外包装上使用?标,经查询商标网,该商标当事人未经注册。
截至案发之日,当事人共生产陈济堂?康肤宁抑菌乳膏批次:20240702、生产数量:4948盒、销售数量:4948盒、生产价格:1.1元/盒、销售价格:1.20元/盒,违法经营额:5937.6元,违法所得:494.8元。
一、对当事人涉嫌使用未经注册商标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二条,《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参照执行标准(2024年本)》第十一编 商标监督管理 第二条 裁量基准(二)的规定,我们建议,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对当事人进行行政处罚如下:
1、没收违法所得494.8元
2、处罚款3000元。
二、对当事人涉嫌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的规定,我们建议,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对当事人进行行政处罚如下:
1.没收违法所得8318.55元
2.处罚款20000元。
综上,对当事人处罚没款共计31813.35元,上缴国库。
23000.00元
樟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6-2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