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临安乐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章铭宇 | 注册资本:5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30185MA2B1QJ836 | 所属地区:浙江省 |
| 企业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青山湖街道鹤亭街97号2幢1楼、2幢4楼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3-05-31
(2023)浙0112民初1597号
买卖合同纠纷
杭州临安乐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杜**,杭州创拓傲科技有限公司
临安市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杭临市监处罚〔2025〕101号
当事人销售的巴旦木仁(扁桃仁),净含量为250g,生产日期为2024年10月1日,生产商为杭州临安区众乐乐食品小作坊(分装),在杭州市临安区坚果炒货电商企业线上监督抽查中,被检验出净含量项目不合格。当事人共购进不合格巴旦木仁(扁桃仁)120包,进货价格为11.5元/包,总成本为1380元。已通过线上平台全部销售,均价为14.65元/包,销售总金额1758元。当事人货值是1758元,违法所得是378元。
当事人销售净含量不合格的巴旦木仁(扁桃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销售标签虚假的食品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违法行为作如下处罚:1、罚款5500元;2、没收违法所得378元。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
5500.00元
杭州市临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3-2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