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观山湖区小姚全牛自助火锅店(个体工商户)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姚霞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520115MAE57F9R4R所属地区:贵州省
企业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世纪城街道金阳南路6号贵阳世纪城W组团1号楼1层5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观市监处罚[2025]397号
现查明,当事人为自助餐饮店,按人头39元/人收费,锅底单收10元/锅(含米饭、蔬菜、水果),未对菜品单独计价,生猪肉仅用于清汤锅底内添味使用,生牛肉根据当天进店的客流量进行切配放进自助冷藏柜自助取拿,案发当日涉案牛肉未切配。当事人于2025年7月8日在观山湖区春丽生鲜店购进1袋1斤(500克)生猪肉,共计20元,7月10日被查时剩余0.755斤(377.5克)未使用,涉案猪肉具有异味为当事人未及时清理造成,货值金额15.1元。7月8日当事人在观山湖毛志雄鲜牛肉馆购买了6.95斤的生牛肉,单价33元/斤,购进金额229元,7月10日被查时剩余0.725斤未使用,涉案牛肉具有异味,为当事人未考虑天气因素不当处置造成。当事人在购进食品时,货值金额23.92元。未发现上述变质生肉有销售的证据,故无法计算违法所得。货值金额39.02元。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1.执法人员2025年7月10日对当事人经营现场的检查笔录一份及现场照片9张,证明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和现场对涉案肉制品现场销毁的事实; 2.对当事人的询问调查笔录一份,证明当事人涉嫌经营腐败变质生肉的事实; 4.当事人提供的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各一份,证明当事人合法经营及当事人的主体资格证明; 5.当事人提供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证明主体委托接受调查的身份证明信息; 6.当事人提供观山湖毛志雄鲜牛肉馆营业执照、销货清单、生牛肉溯源查询码复印件各一份,观山湖区春丽生鲜店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购物小票复印件各一份,证明当事人对购进肉制品已履行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义务; 7.当事人提供的减轻处罚申请一份,证明当事人申请减轻行政处罚的理由; 8.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复印件一份,证明当事人初次违法的事实。 以上证据和笔录均由当事人签字盖章认可。
罚款0.2万元#
2000.00元
贵阳市观山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9-0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