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台青婉服装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许青婉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331023MA2G978Y2B | 所属地区:浙江省 |
| 企业地址:浙江省台州市天台县赤城街道中山东路410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天市监处罚〔2024〕43号
2023年11月7日,当事人从杭州###市场一摊位购进6件标注台州####有限公司生产的1985卫衣,购进价格为200元/件,从另一摊位购进2件标注台州####有限公司生产的欧抱抱卫衣,购进价格为180元/件。购进后,当事人将上述1985卫衣和欧抱抱卫衣放在经营场所内销售,售价分别为230元/件和195元/件。2023年11月15日绍兴市质量技术监督检测院受本局委托对当事人销售的上述1985卫衣和欧抱抱卫衣进行抽检。经检验,上述1985卫衣的检验结论为纤维含量、绳带要求项目的检验结果不符合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上述欧抱抱卫衣的检验结论为绳带要求项目的检验结果不符合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至2023年12月19日检查时止,除每种产品2件抽样外,当事人售出4件上述1985卫衣。当事人销售上述不合格1985卫衣和欧抱抱卫衣合计货值金额1770元,获利165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的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销售不合格童装卫衣,决定对当事人处罚如下: 一、没收备样1985卫衣和欧抱抱卫衣各1件; 二、没收违法所得165元,并处以1770元罚款。罚没款合计1935元。
1770.00元
天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2-0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