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马寿乡大众超市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颜仙顺 | 注册资本:0.002万元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2451227MA5KX3NP32 | 所属地区:广西 |
| 企业地址:广西河池市巴马瑶族自治县巴马镇新建路215号(原人民旅社门面)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桂河巴市监处罚〔2025〕43号
现查明:当事人2025年02月19日被投诉举报的“蓝莓饼”,是当事人于2024年10月28日从柳州螺喜会食品有限公司购进的,共购进1件(每件30袋),购进价格为5.33元/袋,共计159.9元,实付160元。2025年02月20日现场检查该超市未发现有被投诉相关产品,电脑后台销售记录截图及投诉人提供购物票据和投诉产品图片证明当事人销售过以上被投诉产品,超过保质期后共销售8袋,成本为42.64元,该产品销售价格6.8元/2袋,货值金额27.2元,召回数量为0,没有违法所得。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1、当事人提供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食品经营许可证》(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颜仙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主管罗安燕《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经营者颜仙顺对主管授权委托的《授权委托书》,证明当事人具备承担法律责任的主体资格、相关人员配合调查的合法性和本局具有管辖权;
2、平台投诉举报单、本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经营场所进行检查的《现场笔录》、《现场取证照片入卷确认表(1-2)》、《询问笔录》、进货凭证、后台销售记录截图复印件和《召回通知》,证明当事人经营的上述批次“蓝莓饼”超过保质期的事实和积极配合本局调查并主动提供证据材料。
本局决定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依法给予以下行政处罚:
罚款人民币2000元。
2000.00元
巴马瑶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3-28
2
巴市监处罚〔2023〕159号
销售农药残留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食用农产品
1.没收违法所得63.2元;
2.罚款2500元;
罚没款共计2563.2元。
2500.00元
巴马瑶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9-2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