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台县李永贤中医诊所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李永贤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620822MACR6R1J1J | 所属地区:甘肃省 |
| 企业地址:甘肃省平凉市灵台县独店镇中街77-5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灵)市监罚〔2024〕97号
经查,涉案的“龙骨(小粒)”,2023年7月18日购进龙骨(小粒)1KG(批号230301),销售1KG,进价88.99元,售价88.99元;2023年10月12日购进“煅龙骨(碎块)”1KG(批号230303),销售1kg,进价73.88元,售价73.88元 。上述两种中药饮片进价共162.87元,售价162.87元,均已销售完毕。经进一步调查,上述两种中药饮片均在《药品购进验收记录》中进行了记录,供货商资质有效,索取了随货同行单、增值税发票、对应批号质量检验报告索要留存齐全,当事人经营的“龙骨(小粒)”“煅龙骨(碎块)”经陕西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检测报告(报告编号:YP2023S0707;YP2023S0709)显示检验结论本品按《陕西省中药饮片标准》第一册检验,结果均不符合规定。该店负责人对其违法事实予以认可。
对灵台县李永贤中医诊所进行了:
1.没收违法所得:金额162.87元;
以上处罚内容共计壹项,罚没款合计162.87元,大写壹佰陆拾贰元捌角柒分整。
0.00元
灵台县市场监管局
2024-08-28
2
灵市监罚﹝2023﹞82号
2023年12月1日15时35分,我局执法人员在灵台县李永贤中医诊所监督检查时发现该诊所医疗器械陈列区域有包装标示生产企业为郑州天治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医疗器械注册证号为豫械注准20202141107、生产日期为2020年10月9日、有效期为2年的医用外科口罩1包,截止执法人员检查时,上述医疗器械已过期。
1.责令改正;2.没收依法扣押的过期医疗器械;3.罚款人民币5000元(大写:伍仟元整)。
5000.00元
灵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12-2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