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门中商科技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王浩 | 注册资本:1000.000000万元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429006MA48YLXC2D | 所属地区:湖北省 |
| 企业地址:天门经济开发区晨光花园三号楼2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天市监处罚〔2025〕1009号
经查,当事人于2017年4月经本局核准登记成立,自2021年1月起开始从事电动自行车充电服务经营活动。当事人在汉旺世纪城C区设置了32个“闪开来电”品牌电动自行车充电桩,使用该品牌产品及后台运行服务,按0.58元/度的电费标准,并结合充电时间和功率收取服务费的方式,为消费者提供充电服务。2025年9月19日,本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经营场所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其在从事上述经营活动时未按规定明码标价。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9月18日期间,当事人提供充电服务的总营业额为10429.08(其中收取消费者电费3053.73元、服务费7375.35元),总运营成本为8731.84元。当事人上述未明码标价提供电动自行车充电服务违法所得共计1697.24元。...[详情见行政处罚决定书]
当事人上述未按规定明码标价提供电动自行车充电服务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四十二条之规定,现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如下:
1、没收违法所得1697.24元;
2、罚款1000元,两项合计2697.24元。
1000.00元
天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12-1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