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辉波祥兑娱乐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张钊 | 注册资本:200.000000万 |
| 统一信用代码:91500105MAAC0XEK93 | 所属地区:重庆市 |
| 企业地址:重庆市江北区五里店街道北滨一路185号附2号4-1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江消行罚决字﹝2024﹞第0144号
2024年1月31日,江北区消防救援支队执法人员对位于重庆市江北区五里店街道北滨一路185号附2号4-1的重庆辉波祥兑娱乐有限公司管理的兑LIVE HOUSE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场所后场区域一设备房未设置感烟探测器;LED屏后空间未设置感烟探测器与喷淋设施,支队随后发出《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江消限字〔2024〕第0013号),责令重庆辉波祥兑娱乐有限公司于2024年3月5日前采取措施予以整改。重庆辉波祥兑娱乐有限公司消防设施设置不符合标准,该单位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重庆辉波祥兑娱乐有限公司的行为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2024年1月31日,江北区消防救援支队执法人员对位于重庆市江北区五里店街道北滨一路185号附2号4-1的重庆辉波祥兑娱乐有限公司管理的兑LIVEHOUSE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场所后场区域一设备房未设置感烟探测器;LED屏后空间未设置感烟探测器与喷淋设施,支队随后发出《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江消限字〔2024〕第0013号),责令重庆辉波祥兑娱乐有限公司于2024年3月5日前采取措施予以整改。重庆辉波祥兑娱乐有限公司消防设施设置不符合标准,该单位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以上事实有《消防监督检查记录》(〔2024〕第L002号)、《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江消限字〔2024〕第0013号)、《现场照片》、《询问笔录》等证据证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给予重庆辉波祥兑娱乐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的处罚。
5000.00元
江北区消防救援支队
2024-04-17
2
江消行罚决字﹝2024﹞第0128号
2024年1月16日,江北区消防救援支队执法人员对位于重庆市江北区五里店街道北滨一路185号附2号4-1的重庆辉波祥兑娱乐有限公司管理的兑酒吧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单位管理的兑酒吧过道一杂物房未设置感烟探测器,支队随后发出《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江消限字〔2024〕第JB0018号),责令重庆辉波祥兑娱乐有限公司于2024年2月6日前改正,重庆辉波祥兑娱乐有限公司消防设施设置不符合标准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建议立案调查。
2024年1月16日,江北区消防救援支队执法人员对位于重庆市江北区五里店街道北滨一路185号附2号4-1的重庆辉波祥兑娱乐有限公司管理的兑酒吧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单位管理的兑酒吧过道一杂物房未设置感烟探测器,支队随后发出《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江消限字〔2024〕第JB0018号),责令重庆辉波祥兑娱乐有限公司于2024年2月6日前改正,重庆辉波祥兑娱乐有限公司消防设施设置不符合标准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以上事实有《消防监督检查记录》(〔2024〕第JB0151号)、《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江消限字〔2024〕第JB0018号)、《现场照片》、《询问笔录》等证据证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现决定给予重庆辉波祥兑娱乐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5000.00元
江北区消防救援支队
2024-04-15
3
(江北)文综案立字﹝2023﹞29号
重庆辉波祥兑娱乐有限公司涉嫌违反《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的规定,建议依据《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立案调查。
处罚款人民币伍万伍仟圆整(55000元)。
55000.00元
重庆市江北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2023-12-18
4
江消行罚决字﹝2023﹞第0114号
2023年4月19日,江北区消防救援支队执法人员对位于重庆市江北区五里店街道北滨一路185号附2号4-1的重庆辉波祥兑娱乐有限公司管理的DUILIVEHOUSE店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场所部分地面疏散指示标志未保持完好有效,支队随后发出《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江消限字〔2023〕第JB0740 号),责令该单位于2023年07月19日前改正,重庆辉波祥兑娱乐有限公司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2023年4月19日,江北区消防救援支队执法人员对位于重庆市江北区五里店街道北滨一路185号附2号4-1的重庆辉波祥兑娱乐有限公司管理的DUILIVEHOUSE店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场所部分地面疏散指示标志未保持完好有效,支队随后发出《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江消限字〔2023〕第JB0740号),责令该单位于2023年07月19日前改正,重庆辉波祥兑娱乐有限公司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以上事实有《消防监督检查记录》([2023]第JB1669号)、《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江消限字〔2023〕第JB0740号)、《现场照片》、《询问笔录》等证据证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给予重庆辉波祥兑娱乐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5000.00元
江北区消防救援支队
2023-06-28
5
江消行罚决字﹝2023﹞第0115号
2023年4月19日,江北区消防救援支队执法人员对位于重庆市江北区五里店街道北滨一路185号附2号4-1的重庆辉波祥兑娱乐有限公司管理的DUILIVEHOUSE 店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场所部分部分房间、调酒区未设置感烟探测器,支队随后发出《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江消限字〔2023〕第JB0740 号),责令该单位于2023 年07 月19 日前改正,重庆辉波祥兑娱乐有限公司消防设施设置不符合标准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2023年4月19日,江北区消防救援支队执法人员对位于重庆市江北区五里店街道北滨一路185号附2号4-1的重庆辉波祥兑娱乐有限公司管理的DUILIVEHOUSE店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场所部分部分房间、调酒区未设置感烟探测器,支队随后发出《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江消限字〔2023〕第JB0740号),责令该单位于2023年07月19日前改正,重庆辉波祥兑娱乐有限公司消防设施设置不符合标准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以上事实有《消防监督检查记录》([2023]第JB1669号)、《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江消限字〔2023〕第JB0740号)、《现场照片》、《询问笔录》等证据证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决定给予重庆辉波祥兑娱乐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5000.00元
江北区消防救援支队
2023-06-2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