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鸭山市三利商城志艳干调柜台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孙志艳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230500MA19UD9Q62 | 所属地区:黑龙江省 |
| 企业地址: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尖山区三利负二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双市监处字[2023]182号
2023年6月23日,当事人在拼多多平台购进1件安琪高效性干酵母,平台店铺名称是:猴子小家。安琪高效性干酵母规格:13g*200包/件,进货价格是121.00元/件,0.605元/袋;销售价格是1.50元/袋。违法经营额300.00元。在售涉嫌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135袋,已售65袋,违法所得共计58.18元。当事人进货时未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明。
当事人销售的产品外包装,名称:安琪高效性干酵母;生产企业: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生产日期:CF 2023/04/03 W2 12:23 Z26;产品标准代码:GB/T20886;商标: 。
2023年9月12日,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出具鉴定书,鉴定未销售的135袋安琪高效性干酵母是侵犯“安琪”商标专用权的产品,是假冒“安琪”商标的产品。
安琪高效性干酵母的正常市场批发价是185.00元/件,规格是198袋/件。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1.现场笔录、询问笔录各1份,证明当事人销售侵权商品的相关事实情况;
2.营业执照照片1份,证明当事人主体资格情况;
3.身份证照片1份,证明经营者身份;
4.打假材料(举报材料、委托书、鉴定书、《关于“安琪”商标认定为驰名商标的通知》)、身份证照片各1份,证明来源、委托、侵权商品鉴别、商标注册登记情况;
5.扣押强制措施文书1份,证明扣押商品情况;
6.现场检查照片1份,证明现场检查情况;
7.在拼多多购进产品页面截图、快递单号和销售的产品照片1份,证明进货和销售情况;
8.安琪高效性干酵母产品外包装用紫外线照射显示防伪标志1份,证明判定产品真伪依据。
以上证据均有提供人签名确认。
警告#罚款0.06万元#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600.00元
双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11-0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