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潞城市盛源日化经销部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张晓云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140481MA0JBPN33W所属地区:山西省
企业地址:山西省长治市潞城市潞华办事处西村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长潞城市监处罚〔2025〕10号
接到消费者投诉举报后,我局执法人员立即赶到现场,经现场检查,在潞城区好日子超市发现的“净帮”灭蚊虫蚊香,图案上标有蚊子和苍蝇。农药登记证号为WP20150094。在潞城市华盛烟酒商店发现的“保枪”艾草蚊蝇香王,包装盒上印有蚊蝇、蟑螂图案,农药登记证号为:WP20150094。经查,以上两店所销售的两种蚊香均由潞城市盛源日化经销部供货,潞城区好日子超市共购进“净帮”灭蚊虫蚊香10盒,购进价格为2元/盒;潞城市华盛烟酒共购进“保枪”艾草蚊蝇香王10盒,购进价格为1.5元/盒。 潞城市盛源日化经销部的负责人为张小云,两种蚊香都是张小云从一个叫韩永振的经销商那里购买的,张小云从韩永振处购进“净帮”灭蚊虫蚊香300盒,进货价1.5元/盒,销售价2元/盒,购进“保枪”艾草蚊蝇香王5箱(60盒/箱),进货价65元/箱,销售价为2元/盒。两种蚊香均已售完,销售款为1200元。供货方韩永振是山东人,来潞城市推销自己的货品,货也是随后回去山东之后从山东发过来的,因为货款金额小,货款是张小云使用微信付款支付给韩永振的,之后没有再购进过蚊香,就把韩永振的微信删掉了,现在无法联系到韩永振,因无法找到生产厂家,故虚假宣传的违法行为不由经销商承担。“净帮”灭蚊虫蚊香和“保枪”艾草蚊蝇香王两款蚊香的外包装均显示生产厂家为山西省聊城经济开发区齐龙精细化工厂,但经山东省聊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核实,该产品不是山东省聊城经济开发区齐龙精细化工厂”生产的,“净帮”商标注册人表示从未授权任何企业生产销售灭蚊虫蚊香产品,当事人该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新产品质量法》的规定。
对当事人销售“净帮”灭蚊虫蚊香,涉嫌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涉嫌销售冒用厂名厂址的商品的违法行为,建议没收违法所得600元,并处罚款1500元;对当事人销售“保枪”艾草蚊蝇香王,涉嫌销售冒用厂名厂址的商品的违法行为,建议没收违法所得450元,并处罚款350元。 综上,建议依法对当事人作出如下处罚: 1、没收违法所得1050元; 2、罚款人民币1850元。
1850.00元
潞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1-22

经营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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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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