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西安碑林海涛长庚口腔门诊部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孟燕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610103MA6W09LY3U所属地区:陕西省
企业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长安北路34号3幢1单元10101室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06-30
广告合同纠纷
陕西众视广告传媒有限公司
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
2
2025-06-30
广告合同纠纷
西安众视广告传媒有限公司
西安碑林海涛长庚口腔门诊部有限公司
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
3
2025-03-05
(2024)陕0103民初15973号
医疗损害责任纠纷
游**
西安碑林海涛长庚口腔门诊部有限公司
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5-07-04
(2025)陕0103民初6034号
合同纠纷
陕西众视广告传媒有限公司
西安碑林海涛长庚口腔门诊部有限公司
裁判文书
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
2
2025-07-04
(2025)陕0103民初5209号
合同纠纷
西安众视广告传媒有限公司
西安碑林海涛长庚口腔门诊部有限公司
裁判文书
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
3
2025-05-15
广告合同纠纷
西安众视广告传媒有限公司
西安碑林海涛长庚口腔门诊部有限公司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
4
2025-05-15
广告合同纠纷
陕西众视广告传媒有限公司
西安碑林海涛长庚口腔门诊部有限公司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碑卫医罚﹝2024﹞23号
西安碑林海涛长庚口腔门诊部,为患者开展牙拔除术,未按照规定填写患者的牙拔除术病历资料,违反了《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四)项的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警告、罚款10000元
10000.00元
西安市碑林区卫生健康局
2024-05-31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5-05-13
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
西安市碑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