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黄陂区武湖嘉峰名品贸易商行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王雪峰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420116MA4JET621Q | 所属地区:湖北省 |
| 企业地址:湖北省武汉市黄陂区武湖农场冰晶天兴城3-03号商铺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武长市监处罚〔2024〕3号
经查,当事人在武汉市黄陂区武湖农场冰晶天兴城3-03商铺从事预包装食品及烟酒经营活动中,于2023年10月2日,从无相关资质证明的上门推销者处购进外包装标识标注有“白云边”文字及图形注册商标的白云边十二年陈酿42度白酒48瓶、白云边十五年陈酿42度白酒18瓶和白云边二十年陈酿45度白酒24瓶,存放于店内进行销售。经核实,白云边十二年陈酿42度白酒购进价85元/瓶,销售价格95元/瓶,至2023年10月19日在当事人店内查获时已售出4瓶;白云边十五年陈酿42度白酒购进价130元/瓶,销售价格140元/瓶,至2023年10月19日在当事人店内查获时尚未销售;白云边二十年陈酿45度白酒购进价325元/瓶,销售价格335元/瓶,至2023年10月19日在当事人店内查获时尚未销售。当事人经营的上述白云边白酒的违法经营额合计15120元。上述白酒经湖北白云边酒业股份用限公司鉴定,并出具0001083号《湖北白云边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产品辨认证明书》,结论为“经鉴定属假冒产品,侵犯白云边注册商标专用权”。当事人对鉴定结果无异议。同时,当事人不能提供上述白酒合法取得的有效凭证。...[详情见行政处罚决定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有本法第五十七条所列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之一,…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专门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违法经营额5万元以上的,可以处违法经营额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经营额或者违法经营额不足五万元的可以处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之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决定处罚如下:
1、没收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白酒86瓶;
2、罚款45360元。
45360.00元
长江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1-2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