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宝沪文物艺术品鉴定评估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汪银春 | 注册资本:2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120105MA076LR217 | 所属地区:天津市 |
| 企业地址:天津市南开区鼓楼西街433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津开市监处罚﹝2025﹞57-154
经查,当事人牌匾名称为汪姐邮币馆,其已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名称为:天津宝沪文物艺术品鉴定评估有限公司。在现场检查过程中未发现当事人经营场所内有流通的第五套人民币库存。经观看消费者的提供的转账记录、快递开箱视频等证据,当事人承认其于2025年2月20日在微信(微信号:wyc13116131022)上以2200元的价格向消费者销售了一册第五套人民币,并提供了其双方微信聊天记录。该册中有第五套1元人民币10张、第五套5元人民币10张、第五套10元人民币10张、第五套20元人民币10张、第五套50元人民币10张以及第五套100元人民币10张,该册内人民币合计价值为1860元。该册第五套人民币的包装册费用为300元;顺丰快递支付邮寄费用20元(快递单号:SF1534628383883)。另查明当事人于2025年2月23日退款300元包装册费用给消费者(微信截图),故其违法所得为20元(2200-1860-300-20=20)。
1。没收违法所得20元;2。罚款40元。
40.00元
天津市南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4-1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