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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双城区五家镇金邑服装制衣厂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蒲立家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230113MA1ADQYJ1F所属地区:黑龙江省
企业地址:双城市五家镇鑫舜名人A栋1单元一层101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双城市监处罚〔2026〕62号
经调查,当事人哈尔滨市双城区五家镇金邑服装制衣厂生产的成品绿色单外套,其产品标签印有“Donoe.Jes;Made in italy”英文字样,经翻译为中文含有“意大利制造”之意,伪造产地且产品标签上也未标明生产厂厂名和厂址。
1.当事人生产未标注生产厂厂名和厂址的服装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二十七条第二项:“产品或者其包装上的标识必须真实,并符合下列要求:(二)有中文标明的产品名称、生产厂厂名和厂址。”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四条:“产品标识不符合本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的,责令改正”。2.当事人生产伪造产地的服装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2018修正)》第三十条:“生产者不得伪造产地,不得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2018修正)》第五十三条:“伪造产品产地的,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厂名、厂址的,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等值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对当事人给予以下处罚:1.没收涉案服装31件;2.没收违法所得:10269元;3.处以货值金额百分之六十罚款,即罚款15600元。
156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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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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