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酉源兴酒业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王岩 | 注册资本:100.000000万 |
| 统一信用代码:91220182702590180K | 所属地区:吉林省 |
| 企业地址:吉林省榆树市五棵树镇龚家村六组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榆市监行处字〔2026〕114号
吉林省酉源兴酒业有限公司,于2022年8月22日生产国标纯粮酒标签配料表标注为:水、高粱、小麦,执行标准为GB/T10781.1-2021 ,依据该批次白酒明示标准要求,标签应标注产品类型为固态法白酒,该批次白酒标签没有标注产品类型,构成标签标注不符合食品安全法要求的违法行为。该批次国标纯粮酒共生产29箱,售价50元/箱,货值金额1450元,违法所得1450元,
你单位于2022年8月22日生产国标纯粮酒标签配料表标注为:水、高粱、小麦,执行标准为GB/T10781.1-2021 ,依据该批次白酒明示标准要求,标签应标注产品类型为固态法白酒,该批次白酒标签没有标注产品类型,构成标签标注不符合食品安全法要求的违法行为。该批次国标纯粮酒共生产29箱,售价50元/箱,货值金额1450元,违法所得1450元。
当事人上述违法行为已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条第三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条(一)(二)款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经综合裁量作下列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1450元;2、处罚款5000元。
5000.00元
榆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3-2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