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滨州市金方物流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刘会娟注册资本:10.000000万
统一信用代码:91371602MA3QPKE81N所属地区:山东省
企业地址:山东省滨州市滨城区梁才办事处高清庄村南沿街第2间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08-08
(2025)冀0207民初2203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顾**
滨州市金方物流有限公司
唐山市丰南区人民法院
2
2024-03-14
(2024)鲁0391民初856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分行
滨州市金方物流有限公司,吕**
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3
2020-11-26
(2020)鲁1603民初2409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刘**
滨州市金方物流有限公司,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滨州市滨城区支公司,张**
滨州市沾化区人民法院
4
2020-11-26
(2020)鲁1603民初2409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刘**
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滨州市滨城区支公司,张**,滨州市金方物流有限公司
山东省滨州市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3-03-14
2022-09-13
(2022)鲁0203民初10144号
公路货物运输合同纠纷
滨州市金方物流有限公司、吴**公路货物运输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371623202500298
滨州市金方物流有限公司涉嫌普货或专用运输车辆违法超限运输(总质量超限)案,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条第一款、《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超限运输车辆行驶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五项、《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对其进行罚款
14500.00元
无棣县交通运输局
2025-12-09
2
371623202500231
滨州市金方物流有限公司涉嫌普货或专用运输车辆违法超限运输(总质量超限)案,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条第一款、《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超限运输车辆行驶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五项、《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对其进行罚款
5700.00元
无棣县交通运输局
2025-10-11
3
371623202500116
滨州市金方物流有限公司涉嫌普货和专用运输车辆违法超限运输(总质量超限)案,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条第一款、《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超限运输车辆行驶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五项、《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对其进行罚款
5100.00元
无棣县交通运输局
2025-05-28
4
371625202500563
2025年3月31日上午09时50分,博兴县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胡春祥 、赵志国在查看治超非现场执法监测信息时发现,设在S228陈户镇赵家村东南处的超限非现场执法检测站点检测到在2025年3月27日10时21分25秒,鲁MBN580、鲁MVU06挂货车由东向西方向经过检测点涉嫌在公路上超限行驶,系统检测该车为六轴,车货总重为59.9吨,超限率22.24%。经查询,该车有《道路运输证》,所在公司为滨州市金方物流有限公司,该公司已取得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均有效。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放弃陈述申辩权利。有复印件资料、影像资料、交通执法询问笔录等为证。(以下内容空白)
罚款壹仟伍佰元整
1500.00元
博兴县交通运输局
2025-04-23
5
371625202500565
2025年4月9日上午10时30分,博兴县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胡春祥 、赵志国在查看治超非现场执法监测信息时发现,设在陈户镇X031(双向)K3+000处的超限非现场执法检测站点检测到在2025年4月6日9时24分38秒,鲁MBT008、鲁MAD19挂货车由北向南方向经过检测点涉嫌在公路上超限行驶,系统检测该车为六轴,车货总重为56.65吨,超限率15.61%。经查询,该车有《道路运输证》,所在公司为滨州市金方物流有限公司,该公司已取得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均有效。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放弃陈述申辩权利。有复印件资料、影像资料、交通执法询问笔录等为证。(以下内容空白)
罚款壹仟零伍拾元整
1050.00元
博兴县交通运输局
2025-04-23
6
371625202500106
2024年11月12日上午10时10分,博兴县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胡春祥 、赵志国在查看治超非现场执法监测信息时发现,设在G205博兴县曹王镇曹营村北200米处的超限非现场执法检测站点检测到在2024年11月12日13时06分12秒,鲁MCD962/鲁M39L5挂货车由南向北方向经过检测点涉嫌在公路上超限行驶,系统检测该车为六轴,车货总重为55.05吨,超限率12.35%。经查询,该车有《道路运输证》,所在公司为滨州市金方物流有限公司,该公司已取得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均有效。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放弃陈述申辩权利。有复印件资料、影像资料、交通执法询问笔录等为证。(以下内容空白)
罚款玖佰元整
900.00元
博兴县交通运输局
2025-02-06
7
J371623202400842
无棣县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崔吉祥****、付春林****在查看治超非现场执法检查信息时发现:2024年01月25日 01时53分,车牌号为鲁MBL691(黄色)鲁MRP91挂(黄色)行驶至无棣县S236省道,S236(双向)K9超限检测技术监控设施时,检测数据显示该车为六轴车辆,车货总重为55.500吨,超限率为13.27%,同时抓拍到该车经过检测点的照片和视频。按照《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条认定标准,6轴车车货总质量不得超过49吨,该货车总质量超限6.500吨。经查询,该车有《道路运输证》,所在公司为滨州市金方物流有限公司,该公司已取得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证据:营业执照复印件、公路车辆超限行为电子数据等。(以下空白)
罚款玖佰元整
900.00元
无棣县交通运输局
2024-12-24
8
370784202401313
滨州市金方物流有限公司涉嫌车辆违法超限运输(总质量超限)案
罚款柒佰伍拾元整
750.00元
安丘市交通运输局
2024-12-05
9
J371623202400766
无棣县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刘春生****、付春林****在查看治超非现场执法检查信息时发现:2023年11月09日 00时40分,车牌号为鲁MBF823(黄色)鲁MUF98挂(黄色)行驶至无棣县S511省道,S511(上行)K超限检测技术监控设施时,检测数据显示该车为六轴车辆,车货总重为54.150吨,超限率为10.51%,同时抓拍到该车经过检测点的照片和视频。按照《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条认定标准,6轴车车货总质量不得超过49吨,该货车总质量超限5.150吨。经查询,该车有《道路运输证》,所在公司为滨州市金方物流有限公司,该公司已取得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放弃陈述申辩的权利。证据:营业执照复印件、公路车辆超限行为电子数据等。(以下空白)
罚款柒佰伍拾元整
750.00元
无棣县交通运输局
2024-11-25
10
J371623202400478
2023年03月14日 07时26分,车牌号为鲁MBG769(黄色)行驶至无棣县S511省道,S511(上行)K超限检测技术监控设施时,检测数据显示该车为六轴车辆,车货总重为54.450吨,同时抓拍到该车经过检测点的照片和视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量检定规程(JJG907-2006)》的规定:该超限电子检测设备在使用中允许±5%误差,现按-5%认定,确定该车最后车货总质量 51 吨。按照《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条认定标准,6轴车车货总质量不得超过49吨,该货车总质量超限 2吨。证据:营业执照复印件、公路车辆超限行为电子数据等。
罚款叁佰元整
300.00元
无棣县交通运输局
2024-08-06

经营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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