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恒众诚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魏志远 | 注册资本:5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440111MABTXUBL7Q | 所属地区:广东省 |
| 企业地址:广州市白云区永平街东平北路129号4楼401-A075室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穗花雅综处字﹝2024﹞第0083号
广州恒众诚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于2024年9月19日22时15分,在广东省广州市花都区新雅街广花一级公路以东、岑东路以北广州轨道8号线北延段工地进行夜间超时施工(混凝土浇筑施工)
罚款人民币壹万壹仟元整(¥11000)。
11000.00元
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新雅街道办事处
2024-12-18
2
穗云(云城)综执罚字﹝2024﹞0093号
广州恒众诚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于2024年05月13日22时07分,在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地铁十二号线新市墟站工地拒不执行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施工作业时间,组织产生噪音的混凝土浇筑施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七条第(二)项,对广州恒众诚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作出罚款壹万元。
10000.00元
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云城街道办事处
2024-06-03
3
穗云(云城)综执罚字﹝2023﹞0387号
广州恒众诚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于2023年11月08日晚,在地铁新市墟站工地拒不执行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施工作业时间,组织车辆进行产生噪音的施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七条第(二)项,对当事人作出罚款叁万柒仟元。
37000.00元
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云城街道办事处
2023-12-11
4
穗云(云城)综执罚字﹝2023﹞0373号
广州恒众诚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于2023年10月29日,在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地铁十二号线新市墟站工地,拒不执行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施工作业时间,组织车辆进行产生噪音的施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七条第(二)项,对广州恒众诚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作出作出罚款叁万柒仟元。
37000.00元
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云城街道办事处
2023-11-28
5
穗云(云城)综执罚字﹝2023﹞0330号
广州恒众诚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于2023年10月06日,在地铁十二号线新市墟站工地,拒不执行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施工作业时间,使用挖机和车辆进行产生噪音的土方施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七条第(二)项,对广州恒众诚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作出罚款壹万元。
10000.00元
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云城街道办事处
2023-10-25
6
穗花雅综处字﹝2023﹞第0121号
广州恒众诚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于2023年07月27日,在广州市花都区新雅街广花公路与雅源南路交叉路口处拒不执行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施工作业时间,超时施工
对当事人作出处罚7900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
7900.00元
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新雅街道办事处
2023-08-3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