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润驰源(北京)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郭浪 | 注册资本:10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110109MA01RW192C | 所属地区:北京市 |
| 企业地址:北京市门头沟区石龙经济开发区永安路20号1号楼14层2单元1401室-DXF686(集群注册)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07-01
股东出资纠纷
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法院
2
2025-04-21
股东出资纠纷
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法院
3
2025-01-21
股东出资纠纷
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法院
4
2024-07-02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法院
5
2024-07-02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法院
6
2024-07-02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法院
7
2024-03-28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8
2023-10-16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法院
9
2023-09-06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法院
10
2023-08-24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5-07-07
(2024)津0106民初10449号
股东出资纠纷
匠心石材(天津)有限公司
中润驰源(北京)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裁判文书
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法院
2
2025-03-03
股东出资纠纷
匠心石材(天津)有限公司
吕*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3-08-01
2023-04-16
(2023)京0109财保84号
财产保全
邯郸市永年区淇旺金属制品制造有限公司与中润驰源(北京)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申请与前财产保全非与保全审查裁定书
230000.00元
非诉保全审查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京建法罚﹝房建﹞字﹝2024﹞第690050号
北京市房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于2024年12月23日对位于房山区窦店镇由北京长鼎电气科技有限公司建设,中润驰源(北京)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施工的窦店产业用地03街区H区标准厂房建设项目(3#生产车间)工程进行了检查,经查,中润驰源(北京)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存在下列事故隐患:1、现场钢筋加工区钢筋滚丝机重复接地违反了JGJ46-2005第5.1.2条的规定要求等问题。未严格按照建筑业安全作业规程或标准施工造成事故隐患,违反了《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符合立案条件,建议立案。
窦店产业用地03街区H区标准厂房建设项目(3#生产车间)工程施工单位中润驰源(北京)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施工现场未严格按照建筑业安全作业规程或者标准进行施工,存在下列事故隐患:1、现场钢筋加工区钢筋滚丝机重复接地违反了JGJ46-2005第5.1.2条的规定要求等问题。其行为违反了《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对北京旭瑞建筑有限公司处5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5000.00元
北京市房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5-01-03
2
京建法罚﹝房建﹞字﹝2024﹞第690034号
该项目的建设单位为北京长鼎电气科技有限公司,施工总承包单位为中润驰源(北京)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润驰源(北京)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建设单位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情况下,违章施工。润驰源(北京)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行为,涉嫌违反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需进一步进行调查。符合立案条件。
根据2024年9月20日的现场检查情况和通过2024年10月30日对当事人中润驰源(北京)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委托代理人邹飞的询问以及调取有关资料。查明:房山区窦店产业用地03街区H区标准厂房建设项目(3#生产车间)项目位于房山区窦店镇,于2024年9月10日开工建设,建设单位为北京长鼎电气科技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为中润驰源(北京)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目前处于停工状态,工程建筑面积9110.23平方米,合同价款12000000元,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叁级。依据《关于规范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的规定》的规定,未发现中润驰源(北京)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有适用从轻或从重处罚的情节。调查人员于2024年11月1日向当事人中润驰源(北京)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及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郭浪送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告知了其享有陈述、申辩的权利,在规定期限内未提出陈述、申辩意见,视为放弃陈述、申辩权利。认定中润驰源(北京)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行为,违反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以上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中润驰源(北京)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对其在建设单位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情况下,违章施工的事实没有异议。你(单位)上述行为违反《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责令你单位限期内改正,处10000.00元的罚款的行政处罚
10000.00元
北京市房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4-11-1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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