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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市横山区兴维煤炭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雷锦玉注册资本:60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610000687954301Y所属地区:陕西省
企业地址:陕西省榆林市横山区殿市镇吴岔村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4-05-07
(2024)陕0803民初1093号
劳动争议
榆林市横山区兴维煤炭有限公司
赵**
榆林市横山区人民法院
2
2023-05-16
(2023)陕0803民初1397号
劳动争议
榆林市横山区兴维煤炭有限公司
邹**
榆林市横山区人民法院
3
2020-10-19
(2020)陕0803民初3208号
民间借贷纠纷
榆林市横山区兴维煤炭有限公司
横山县殿市镇水坝滩煤矿
榆林市横山区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15-06-10
(2015)横民初字第00708号
请求变更公司登记纠纷
原告王耀斌
高冲天(又名高春天)
裁判文书
榆林市横山区人民法院
2
2015-05-23
(2013)横民初字第00708 号
请求变更公司登记纠纷
横山县兴维煤炭有限责任公司
横山县兴维煤炭有限责任公司
裁判文书
[陕西]横山县人民法院
3
2013-10-23
(2013)横民初字第00708号
请求变更公司登记纠纷
原告王耀斌
高**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榆林市横山区人民法院
4
2013-02-17
(2012)榆中法民三初字第00044号
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尚建军
王**,樊**
裁判文书
陕西省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
5
2012-07-07
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尚建军
王**,樊**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陕西省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
6
2012-06-20
(2012)榆中法立保字第00003-2、00003-5.00003-7、00003-11号
借款合同纠纷
尚**
王**
裁判文书
陕西省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
7
2012-06-20
(2012)榆中法立保字第00003-9号
借款合同纠纷
尚**
樊**
裁判文书
陕西省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4-09-03
2024-05-08
(2024)陕0803民初1093号
劳动争议
榆林市横山区兴维煤炭有限公司与赵**劳动争议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2
2020-12-16
2020-11-18
(2020)陕0803民初3208号
民间借贷纠纷
榆林市横山区兴维煤炭有限公司与横山县殿市镇水坝滩煤矿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财产保全裁定书
1500000.00元
民事案件
3
2020-12-16
2020-11-18
(2020)陕0803民初3208号
民间借贷纠纷
榆林市横山区兴维煤炭有限公司与横山县殿市镇水坝滩煤矿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1000000.00元
民事案件
4
2020-10-29
2020-09-30
(2020)陕0803民初2803号
劳动争议
榆林市横山区兴维煤炭有限公司与杨**劳动争议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5
2017-02-06
2017-01-11
(2016)鲁0302民初3491号之二
买卖合同纠纷
山东瀚业机械有限公司与横山县兴维煤炭有限责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6
2011-04-14
2011-04-14
(2010)莲行初字第69号
原告吴**诉被告陕西省国土资源厅行政许可一审行政判决书
行政案件
7
2011-04-14
2011-04-14
(2010)莲行初字第50号
原告吴**诉被告陕西省国土资源厅行政许可一审行政判决书
行政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榆政资规处字﹝2026﹞2-3号
2011年至2021年期间,榆林市横山区兴维煤炭有限公司未经审批在横山区殿市镇吴岔村、韩岔镇白岔村集体土地上先后修建了煤矿工业广场、固定建筑和其他附属设施。2025年8月,经群众反映你公司存在违法用地行为,2025年8月14日榆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横山分局委托自然资源部第一航测遥感院现场实地测量,在原有违法占地范围外再次违法修建了部分建筑和硬化设施及场平空地临时占用,形成违法占地事实。横山分局于2025年9月19日对该公司违法占地行为进行立案调查。经查,该公司2021年9月1日前在原处罚范围外新增违法占地面积7545平方米(11.32亩),涉及果园地1176平方米(1.76亩)、牧草地672平方米(1.01亩)、林地5661平方米(8.49亩)、建设用地36平方米(0.06亩),权属均为集体土地。均不符合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其中该范围内建筑物和硬化占地2039平方米(3.06亩),涉及果园地385平方米、牧草地141平方米、林地1482平方米、建设用地31平方米;剩余5506平方米(8.25亩)地表无固定建筑物。
一是责令该公司将违法占用7545平方米(11.32亩)土地退还给横山区殿市镇吴岔村和韩岔镇白岔村村民委员会;二是责令该公司限期拆除新增违法占地范围内不符合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2039平方米(3.06亩)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并恢复土地原貌;三是对该公司2021年9月1日前违法占用不符合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果园地、林地、草地、建设用地行为分别处以每平方米15元、15元、15元、13元的罚款处罚。以上共计罚款壹拾壹万叁仟壹佰零叁万元整(¥:11.3103万元)
31030013.00元
榆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6-02-03
2
陕0703交罚﹝2025﹞19号
榆林市横山区兴维煤炭有限公司违法为陕KL2489、陕KL7014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装载
罚款人民币26000元
26000.00元
榆林市横山区交通运输局
2025-09-28
3
陕0703交罚﹝2025﹞18号
榆林市横山区兴维煤炭有限公司违法为陕KL9482、陕KH1017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装载
罚款人民币16000元
16000.00元
榆林市横山区交通运输局
2025-09-2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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