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鑫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裁判文书 3行政处罚 2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熊鸿燕注册资本:51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360900556042513B所属地区:江西省
企业地址:江西省宜春市樟树市城北经济技术开发区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0-06-28
2020-05-07
(2020)赣0982民初328号
产品责任纠纷
何*与上海幂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鑫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产品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2
2019-06-20
2019-06-05
(2019)赣0423执保76号
何*申请保全上海幂XX物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裁定书
110000.00元
执行案件
3
2018-12-01
2018-05-21
(2018)赣0982民初851号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江西长金科技有限公司与鑫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樟市监处罚﹝2026﹞116号
一、2026年1月4日,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生产经营的“Speakin®钙咀嚼片”(原产品名称:钙咀嚼片(中老年无糖型、商标:鑫玺和图形、批号/生产日期:78B4942F/2025-11-01、规格:1.0g/片、包装规格:90g(1.0g/片*90片)/盒、批准文号:国食健注G20160145)进行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经河南省食品和盐业检验技术研究院检测,出具NO:SJC26410000443030025ZX《检验报告》显示:检验项目:总砷(As);计量单位:mg/kg;标准指标:≤0.3;检验结果:0.606;检验依据:GB5009.11-2024(第一篇第二法);单项判定:不合格,得出检验结论:经抽样检验,总砷(As)项目不符合Q/JXXSW 0027S-2022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经查明,2026年1月4日,当事人以2.7元/盒的成本生产了一批次“Speakin®钙咀嚼片”(原产品名称:钙咀嚼片(中老年无糖型)、商标:鑫玺和图形、批号/生产日期:78B4942F/2025-11-01、包装规格:1.0g/片、包装规格:90g(1.0g/片*90片)/盒、批准文号:国食健注G20160145)成品422盒。之后以4.5元/盒的价格全部销售给鸿雁保健品商行。截止案发之日,共查获当事人生产经营涉案批次“Speakin®钙咀嚼片”货值金额1899元,违法所得759.6元。 二、2026年1月9日,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生产经营的“Speakin®维生素C泡腾片(哈密瓜味)”(商标:Speakin、批号/生产日期:78A4689C/2024-04- 06、规格:4g/片、包装规格:80g(4g/片*20片)/瓶、批准文号:食健备G202336002481)进行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经河南省食品和盐业检验技术研究院检测,出具NO:SJC26410000443030316ZX《检验报告》显示:检验项目:崩解时限;计量单位:min;标准指标:≤5;检验结果:8.17;检验依据:中国药典2025年版四部通则0921;单项判定:不合格,得出检验结论:经抽样检验,崩解时限项目不符合Q/JXXSW 0111S-2023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经查明,2024年4月6日,当事人以1.3元/瓶的成本生产了一批次“Speakin®维生素C泡腾片(哈密瓜味)”(商标:Speakin、批号/生产日期:78A4689C/2024-04-06、规格:4g/片、包装规格:80g(4g/片*20片)/瓶、批准文号:食健备G202336002481)成品2440瓶。之后以2.44元/瓶的价格全部销售给江西齐仁修健康产业有限公司。截止案发之日,共查获当事人生产经营涉案批次“Speakin®维生素C泡腾片(哈密瓜味)”货值金额5954元,违法所得2781.6元。
综上所述,一、当事人生产经营的“Speakin®钙咀嚼片”总砷(As)项目不符合Q/JXXSW 0027S-2022要求但符合GB1674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保健食品》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四条“食品生产经营者生产经营的食品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但不符合食品所标注的企业标准规定的食品安全指标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给予警告,并责令食品经营者停止经营该食品,责令食品生产企业改正;拒不停止经营或者改正的,没收不符合企业标准规定的食品安全指标的食品,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5倍以上10倍以下罚款。”的规定,我们建议,责令当事人停止经营该食品,并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建议对当事人处罚如下: 警告。 二、当事人生产经营的“Speakin®维生素C泡腾片(哈密瓜味)”标签不符合规定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时,应当责令当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二)生产经营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或者标签、说明书不符合本法规定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时,应当责令当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为。”的规定,我们建议,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拟对当事人进行行政处罚如下: 一、没收违法所得2781.6元; 二、处罚款30000元。 综上所述,处罚没款合计32781.6元上缴国库。
30000.00元
樟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4-21
2
樟市监处罚﹝2025﹞100号
2025年8月5日,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生产的“鑫玺牌蛋白粉(中老年)”(商标:南同绿金和图形、批号/生产日期:78B40130/2025-06-27、包装规格:400g(20g/袋*20袋)/桶)进行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经兰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检测,出具NO:LZ2025B00007《检验报告》显示:检验项目:大肠菌群;计量单位:MPN/g;标准指标:≤0.92;检验结果:24;检验依据:GB4789.3-2016(第一法);单项判定:不合格,得出检验结论:经抽样检验,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GB1674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保健食品》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经查明,2025年2月2日,当事人生产了一批次“鑫玺牌蛋白粉(中老年)”(商标:南同绿金和图形、批号/生产日期:78B40130/2025-06-27、包装规格:400g(20g/袋*20袋)/桶)成品120桶。之后以26.42元/桶的价格全部销售给南京同仁堂绿金家园保健品有限公司。截止案发之日,共查获当事人生产经营涉案批次“鑫玺牌蛋白粉(中老年)”货值金额3170.4元,违法所得3170.4元。
一、没收违法所得3170.4元; 二、处罚款65000元。 综上所述,处罚没款合计68170.4元上缴国库。 责令停产停业十天。
65000.00元
樟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12-0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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