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广西老廖食品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黄容敏注册资本:2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450902MABX6NQ08Y所属地区:广西
企业地址:广西玉林市玉州区城西街道莲塘社区下塘村195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玉区市监处罚﹝2023﹞420号
当事人销售侵犯“旺仔”注册商标专用权的QQ糖及购进涉案QQ糖时未履行进货查验义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主要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违法经营额五万元以上的,可以处违法经营额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经营额或者违法经营额不足五万元的,可以处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五年内实施两次以上商标侵权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应当从重处罚。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并说明提供者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销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整改,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三)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者进货时未查验许可证和相关证明文件,或者未按规定建立并遵守进货查验记录、出厂检验记录和销售记录制度;”之规定,鉴于当事人具有从轻情节,本局经研究决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出如下处罚:1、未履行QQ糖进货查验义务的行为给予警告;2、没收侵犯“旺仔”注册商标专用权的QQ糖183箱;3、罚款人民币13000元。
13000.00元
玉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11-27

经营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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