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中区凤萱超市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李洁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500103MA5UL11L9J | 所属地区:重庆市 |
| 企业地址:重庆市渝中区华一路15号负一层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2-05-31
(2022)渝0103民初10273号
产品责任纠纷
胡*
渝中区凤萱超市
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
2
2022-05-11
(2022)渝0103民初10273号
产品责任纠纷
胡*
渝中区凤萱超市
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
3
2022-04-28
(2022)渝0103民初10275号
产品责任纠纷
胡*
渝中区凤萱超市
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
4
2022-04-27
(2022)渝0103民初10469号
产品责任纠纷
胡*
渝中区凤萱超市
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
5
2022-04-19
(2022)渝0103民初8567号
产品责任纠纷
胡*
渝中区凤萱超市
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
6
2021-11-17
(2021)渝0103民初33309号
产品责任纠纷
胡*
渝中区凤萱超市
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
7
2021-10-08
(2021)渝0103民初8622号
不当得利纠纷
渝中区凤萱超市
郑**
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
8
2021-08-12
(2021)渝0103民初22879号
产品责任纠纷
彭**
渝中区凤萱超市
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
9
2021-08-12
(2021)渝0103民初22876号
产品责任纠纷
殷*
渝中区凤萱超市
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
10
2021-06-09
(2021)渝0103民初17044号
产品销售者责任纠纷
李*
渝中区凤萱超市
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1-02-23
2020-12-16
(2020)渝0103民初24779号
产品责任纠纷
胡*与渝中区凤萱超市产品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1002.80元
民事案件
2
2020-12-29
2020-12-21
(2020)渝0103民初24764号
产品责任纠纷
杨*与渝中区凤萱超市产品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3
2020-12-14
2020-11-23
(2020)渝0103民初24762号
产品责任纠纷
杨*与渝中区凤萱超市产品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4
2020-11-30
2020-11-09
(2020)渝0103民初24780号
产品责任纠纷
杨*与渝中区凤萱超市产品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5
2020-11-30
2020-11-09
(2020)渝0103民初24783号
产品责任纠纷
杨*与渝中区凤萱超市产品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6
2020-10-26
2020-08-31
(2020)渝0103民初19603号
产品责任纠纷
李*与渝中区凤萱超市产品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7
2020-10-26
2020-08-25
(2020)渝0103民初19604号
产品责任纠纷
李*与渝中区凤萱超市产品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8
2020-09-29
2020-06-28
(2020)渝0103行审46号
其它类型纠纷
重庆市渝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与渝中区凤萱超市其他非诉执行审查行政裁定书
行政案件
9
2020-09-29
2020-06-28
(2020)渝0103行审50号
其它类型纠纷
重庆市渝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与渝中区凤宣超市其他非诉执行审查行政裁定书
行政案件
10
2020-09-25
2020-08-25
(2020)渝0103民初20258号
产品责任纠纷
李*与渝中区凤萱超市产品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渝渝中市监处罚〔2024〕119号
; ; ; ; 经查,2023年10月17日,投诉人在当事人处购买的;今麦京都烧蛋糕;1盒,净含量:268,保质期90天,生产日期2023年07月18日,销售价格16.8元盒,该产品在投诉人购买当天已超过保质期。调查过程中,本局向当事人出示了投诉人提供的产品照片和购物小票照片的证据材料,当事人确认向投诉人销售了上述产品,且销售时已超过保质期。根据当事人提供的;今麦京都烧蛋糕;的;出入库明细;和;购物小票;显示:当事人于2023年10月17日19时04分销售;今麦京都烧蛋糕;1盒,与投诉人提供的购物小票销售时间一致。当事人销售的;今麦京都烧蛋糕;是从;江北区裸装食品批发部;购进的,其净含量268,保质期90天,最近购进日期为2023年7月29日和2023年8月27日。当事人陈述:该产品属于联营包场销售,对该产品不进行入库记录,也没有记录每批次产品的生产日期,也无购进价格,只记录了销售数量,销售价格为16.8元盒。当事人表示;今麦京都烧蛋糕;超过保质期后具体销售了多少给顾客无法统计,故无法计算违法所得和货值金额。查获的过期商品货值为:16.8元,违法所得为:16.8元。; ; ; ; 10月24日,举报人在当事人处购买的;南泉鸡蛋风味挂面;1把,净含量:2千克,生产日期:2023年3月20日,保质期:12个月,生产商:重庆忠正食品有限公司,销售价格为10.9元把,该产品包装内有虫。同日,当事人进行了现场确认,确认向举报人销售了;南泉鸡蛋风味挂面;1把,其上述产品在保质期内且包装完好,产品包装内确实有虫。当事人销售的;南泉鸡蛋风味挂面;是从;重庆常雅商贸有限公司;购进的,根据当事人提供的;重庆常雅商贸有限公司销货清单;显示:生产日期为2023年3月20日的;南泉鸡蛋风味挂面2;购进日期分别为2023年4月6日购进60把,2023年4月20日购进120把,购进价格均为10.7元把。根据当事人提供的;出入库明细;和;购物小票;显示:当事人于2023年10月24日13时17分销售净含量为2的;南泉鸡蛋风味挂面;1把,与举报人提供的购物小票销售时间一致,销售价格为10.9元把。因除举报人外,未接到已销售的该批次产品有生虫的其它投诉或举报,故当事人已售出的该批次产品在
; ; ; ; 综上,当事人经营霉变生虫和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六、十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四、五项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处罚如下:1、没收违法所得27.7元。2、罚款5000元。
5000.00元
重庆市渝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1-1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