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山县新好又多超市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鄢仪华 | 注册资本:88.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431127MA4QGLK18C | 所属地区:湖南省 |
| 企业地址:湖南省永州市蓝山县塔峰镇新建路农贸二市场二楼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3-02-20
(2023)粤2072民初1429号
买卖合同纠纷
周**
中山市花皇食品饮料有限公司,广东旭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蓝山县新好又多超市有限公司
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
2
2020-03-23
(2020)湘1127民初142号
健康权纠纷
朱**,谢*,蓝山县新好又多超市有限公司,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蓝山支公司
蓝山县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3-03-04
2022-09-08
(2022)粤2072民初14728号
产品责任纠纷
周**、蓝山县新好又多超市有限公司等产品责任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2
2023-03-03
2023-02-20
(2023)粤2072民初1429号之一
买卖合同纠纷
周**、蓝山县新好又多超市有限公司等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3
2020-06-23
2020-04-16
(2020)湘1127民初142号
朱**与蓝山县新好又多超市有限公司、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蓝山支公司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7529.00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蓝市监处罚﹝2023﹞32号
2023年1月11日,蓝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中国检验认证集团湖南有限公司对当事人经营的韭菜进行了抽样检验,检验结果为该批次韭菜腐霉利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2023年3月13日本局批准予以立案调查,执法人员对当事人的受委托人谢元平进行询问调查,受委托人向本局提交相关证明村料,执法人员围绕当事人涉嫌经营农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的违法行为收集相关证据材料,确定其违法事实于2023年4月6日案件调查终结。2023年2月15日,执法人员向当事人送达了《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检验报告》(报告编号NO:4303230100878-S)。并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蓝市监责改字【2023】9号),当事人认可抽样程序,对检验结果无异议且不申请复检。现查明:当事人于2023年1月11日,在郴州中农批发市场购进7.1kg,购进价格为9元/kg,销售价格是11.96元/kg,已销售完,货值84.9元。用现金结账,是流动摊位,没有索证索票,只有一张供贸方便条,当事人收到不合格的检验报告后,立即启动召回程序,该食品是生活消耗品,销售出去的未能召回。
1、没收违法所得84.9元整。2、罚款4000元。以上罚没款合4084.9元,上缴国库。
4000.00元
蓝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4-2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