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裕泰兴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林小铃 | 注册资本:5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530100719421308T | 所属地区:云南省 |
| 企业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市辖区经开区羊甫片区(昆明出口加工区)A9-11号地块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3-04-19
(2023)桂0124民初647号
产品责任纠纷
谢**
马山县家家谊超市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昆明裕泰兴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马山县人民法院
2
2022-04-28
(2022)云2325民初307号
合同纠纷
昆明裕泰兴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胡*
姚安县人民法院
3
2021-10-21
(2021)云0111民初11130号
劳动争议
昆明裕泰兴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黄**
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
4
2021-09-22
(2021)云0111民初11129号
劳动争议
昆明裕泰兴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张*
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
5
2021-06-18
(2021)京73行初6029号
其他
昆明裕泰兴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国家知识产权局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
6
2020-12-10
(2020)云01民初3554号
侵害商标权纠纷
四川省通江县银耳有限责任公司
昆明裕泰兴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昆明经开区福源副食品经营部
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1-09-29
(2021)云0302民初3099号
买卖合同纠纷
昆明裕泰兴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曲靖市麒麟区新家园超市有限公司中天分公司,曲靖市麒麟区新家园超市有限公司
裁判文书
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1-05-24
2021-04-23
(2021)云0302执保445号
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昆明裕泰兴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与曲靖市麒麟区新家园超市有限公司中天分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执行案件
2
2019-09-10
2016-07-01
(2016)云0114执95号
买卖合同纠纷
昆明裕泰兴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云南天顺商业连锁有限责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3
2019-06-10
2016-06-30
(2016)云0502民初2693号
买卖合同纠纷
柏**与保山市大尔多商贸有限公司、昆明裕泰兴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4
2019-06-03
2018-09-09
(2018)云0325执290号
合同纠纷
昆明裕泰兴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富源县双井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5
2018-10-30
2018-10-02
(2017)云0381执1151号
买卖合同纠纷
昆明裕泰兴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宣威市双井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6
2017-12-11
2017-11-17
(2017)京0115民初15256号
网络购物合同纠纷
宋**与北京京东叁佰陆拾度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昆明裕泰兴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网络购物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7
2017-11-09
2017-05-11
(2017)云0381民初274号
买卖合同纠纷
昆明裕泰兴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与宣威市双井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一审民事判决书
51813.72元
民事案件
8
2017-05-10
2017-03-21
(2017)黔0502执116号
合同纠纷
昆明裕泰兴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与贵州嘉年华购物超市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9
2016-03-29
2016-03-29
(2015)盘法民初字第1707号
昆明裕泰兴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与云南昆乐优品库商贸有限公司、李**买卖合同一审民事判决书
11531.00元
民事案件
10
2016-01-15
2016-01-15
(2015)杭余民初字第3652号
产品责任纠纷
翁**与昆明洪通宾馆、昆明裕泰兴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等产品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云市监昆处罚﹝2024﹞181号
经查,上述被抽检不合格的黄金玉米渣(玉米糁)(生产日期:2023-10-10,规格:480G/袋,商标:裕泰)确系当事人分装的,该批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黄金玉米渣(玉米糁)共分装了1020袋,规格为:480G/袋,截止日前,已销售1016袋,其余4袋由公司自行做实验使用,销售价格为:4元/袋,货值金额共计:4080元,违法所得:4064元。当事人已向经销商发布召回通知,但由于时间较长,产品无法召回,目前仍在持续召回中。当事人提供了上述产品的生产记录、销售记录,原材料采购记录。
昆明裕泰兴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涉嫌分装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黄金玉米渣(玉米糁)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条第一款食品生产者采购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应当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明;对无法提供合格证明的食品原料,应当按照食品安全标准进行检验;不得采购或者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时,应当责令当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第(四)项食品生产经营者采购或者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综上所述,建议给予处罚如下:1、处罚款:5000元;2、没收违法所得:4064元,罚没款合计:9064元。
5000.00元
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3-0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