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禾熹医疗美容门诊部(有限合伙)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刘勇 | 注册资本:100.000000万 |
| 统一信用代码:91500105MA605PTLXR | 所属地区:重庆市 |
| 企业地址:重庆市江北区北城天街15号负1号1号,附1号1号、2号、3号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4-03-21
(2024)渝0105行审21号
行政处罚
重庆市江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重庆禾熹医疗美容门诊部(有限合伙)
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渝江北市监处字(2023)277号
2022年7月26日,本局在与卫生健康行政主管部门联合执法检查的过程中发现,当事人在诊所内使用的部分皮肤美容设备类医疗器械无中文标签,当事人也不能出具注册证明和合格证明;同时,在当事人手术区域的治疗室中发现了超过有效期限的医疗器械和药品。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使用单位不得经营、使用未依法注册或者备案、无合格证明文件以及过期、失效、淘汰的医疗器械。”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条第一款和第三款第(五)项“禁止生产(包括配制,下同)、销售、使用假药、劣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劣药:(五)超过有效期的药品”的规定,构成了使用未依法注册、无合格证明、过期等的医疗器械和使用劣药的违法行为。综上,本局拟决定对当事人的上述所有违法行为作如下行政处罚: 1、没收如下医疗器械和药品:医用胶带43个、医用棉签35袋、含有M22标识的强脉冲光类设备1台、含有HONKON+标识的激光类设备1台、氯霉素滴眼液3盒、开塞露11支。 2、对未按规定建立并执行医疗器械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的违法行为处以警告; 3、对使用未依法注册及过期医疗器械的违法行为和使用劣药的违法行为合并罚款共计8350000元。
警告、责令限期改正,责令消除影响,罚款
8350000.00元
重庆市江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7-03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3-07-10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重庆市江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