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六合区七碗香茶社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潘书柏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 | 所属地区:江苏省 |
| 企业地址:南京市六合区雄州镇商贸市场2-2号楼102室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1-11-03
(2021)苏0192民初4599号
侵害商标权纠纷
杭州市西湖龙井茶管理协会
南京市六合区七碗香茶社
南京江北新区人民法院
2
2021-08-03
(2021)苏0192民初4599号
侵害商标权纠纷
杭州市西湖龙井茶管理协会
南京市六合区七碗香茶社
南京江北新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2-07-15
2021-11-26
(2021)苏0192民初4599号
侵害商标权纠纷
杭州市西湖龙井茶管理协会、南京市六合区七碗香茶社侵害商标权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10000.00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宁六市监处罚〔2024〕00022号
2023年11月15日,我局接到南京12345政务热线综合管理平台工单编号为WX23111500163的工单,投诉举报人周某反映其在七碗香茶社购买了“三无茶叶、虚假宣传”并上传商品照片及付款记录截图。经核实,投诉举报人周某反映的商家为“南京市六合区七碗香茶社”。报请批准,我局于2023年12月4日决定延长立案时限,2023年12月14日我局立案。经查,当事人店内经营的有“雲南七子餅茶 中國土産畜産進出口公司”的字样的茶饼,无法提供供货商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进货票据及检验报告等资质材料,且该茶饼食品标签上未见有其他任何产品信息;该产品内有一张白色内页,上面印有“雲南七子餅茶……具有回甘之特點,飲之清涼解渴,幫助消化,祛除疲勞,提神醒酒”的字样,含有虚假内容。当事人于2023年11月13日对外销售上述茶饼共1块,经营的上述茶叶价格为240元/块,货值金额共720元,获利240元。本局于2024年1月22日向当事人送达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条第二款的规定,拟对当事人作出:1、没收违法所得240元;2、罚款2000元。罚没款共计2240元,上缴国库的行政处罚告知书。当事人在法定时间内未提出陈述、申辩要求
罚款金额2,000元;没收违法所得240元;行政处罚种类: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2000.00元
南京市六合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1-3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