沿河土家族自治县城乡供排水有限责任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谢臣 | 注册资本:32821.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520627MA6EEWYA2E | 所属地区:贵州省 |
| 企业地址:贵州省铜仁市沿河土家族自治县团结街道田坝社区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08-06
(2025)黔0627民初2932号
供用水合同纠纷
沿河土家族自治县城乡供排水有限责任公司
贵州乌江龙涎酒业有限公司
沿河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2
2024-04-25
(2024)黔0627民初708号
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
贵州露林阳光劳务有限公司
沿河土家族自治县城乡供排水有限责任公司,中国核工业二三建设有限公司
沿河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3
2024-02-23
(2024)黔0627民初325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李**
冉**,贵州图强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沿河土家族自治县城乡供排水有限责任公司
沿河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4
2023-09-18
(2023)黔0627民初1907号
供用水合同纠纷
沿河土家族自治县城乡供排水有限责任公司
杨*
沿河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5
2023-09-04
(2023)黔0627民初1907号
供用水合同纠纷
沿河土家族自治县城乡供排水有限责任公司
杨*
沿河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6
2023-08-18
(2023)黔0627民初1917号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沿河变色龙家私城
沿河土家族自治县城乡供排水有限责任公司,铜仁惠得置业有限公司,崔**
沿河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7
2022-12-23
(2022)黔0627民初1073号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沿河变色龙家私城
铜仁惠得置业有限公司,沿河土家族自治县城乡供排水有限责任公司,肖*,崔**
沿河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8
2021-10-12
(2021)黔0627民初2184号
劳务合同纠纷
杨*
铜仁市诚信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沿河土家族自治县城乡供排水有限责任公司
沿河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9
2021-05-25
(2021)黔0627民初1167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铜仁市诚信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沿河土家族自治县城乡供排水有限责任公司
沿河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1-12-15
2021-11-02
(2021)黔0627民初2181号
劳务合同纠纷
谯**、铜仁市诚信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劳务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223660.00元
民事案件
2
2021-12-14
2021-08-04
(2021)黔0627财保30号
财产保全
杨**、铜仁市诚信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非诉财产保全审查非诉保全审查裁定书
30880.00元
非诉保全审查案件
3
2021-12-14
2021-08-04
(2021)黔0627财保29号
财产保全
杨**、铜仁市诚信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非诉财产保全审查非诉保全审查裁定书
47005.00元
非诉保全审查案件
4
2021-12-14
2021-08-04
(2021)黔0627财保32号
财产保全
杨*、铜仁市诚信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非诉财产保全审查非诉保全审查裁定书
161300.00元
非诉保全审查案件
5
2021-12-14
2021-08-04
(2021)黔0627财保27号
财产保全
谯**、铜仁市诚信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非诉财产保全审查非诉保全审查裁定书
223660.00元
非诉保全审查案件
6
2021-09-26
2021-08-04
(2021)黔0627财保33号
财产保全
黄**、铜仁市诚信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非诉财产保全审查非诉保全审查裁定书
67400.00元
非诉保全审查案件
7
2021-09-26
2021-08-04
(2021)黔0627财保31号
财产保全
杨**、铜仁市诚信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非诉财产保全审查非诉保全审查裁定书
19900.00元
非诉保全审查案件
8
2021-09-26
2021-08-04
(2021)黔0627财保28号
财产保全
柳**、铜仁市诚信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非诉财产保全审查非诉保全审查裁定书
52240.00元
非诉保全审查案件
9
2021-05-31
2021-03-23
(2021)黔0627财保8号
合同纠纷
铜仁市诚信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沿河土家族自治县城乡供排水有限责任公司其他民事裁定书
5000000.00元
非诉保全审查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沿市监处﹝2025﹞180号
经查明,当事人未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行业收费促进高质量发展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22〕129号)第二点第六项:“二、清理取消不合理收费:(六)其他各类收费:严禁向用户收取水电气热计量装置费用”的规定及《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府办函〔2021〕92号)的附件《贵州省清理取消的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不合理收费项目清单》中其他取消的收费项目“供水供电供气供热企业向终端用户收取的水电气暖计量装置费用(含到期计量装置更换,用户人为损坏的除外)”的规定,于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9月19日期间共安装型号DN15计量装置(智能远传水表)556只,单价228元/只。 综上,沿河土家族自治县城乡供排水有限责任公司构成了对国家明令禁止收取的计量装置费继续收费的行为,收取计量装置(智能远传水表)费共计126768元。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1.证据一:2025年9月24日,沿河土家族自治县城乡供排水有限责任公司提供营业执照、负责人谢臣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肖凡、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付川黔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 ,证明当事人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及当事人执业主体资格。 2.证据二:2025年9月19日,我局执法人员在现场制作现场笔录、2024年7月份—2025年9月份收费明细记录、沿河县供排水公司官舟分公司一户一表安装入网花名册2024年7月—2024年12月329户,2025年1月—2025年9月227户,共计556户,张天骄供水报装申请表、供用水合同、电子发票1300元复印件各一份 ,证明证明本案的案件来源。 3.证据三:立案通知书及送达回证1份,证明了对当事人涉嫌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并告知当事人的事实; 4.证据四:2025年9月24日对当事人的委托代理人付川黔的询问调查笔录,证明了当事人的违法情节、涉案数额及对违法事实的认可。 5.证据五:2025年11月21日对法定代表人谢臣进行了第二次询问,证明了当事人的违法情节、涉案数额及对违法事实的认可。 6.证据六:2025年11月21日当事人提供与三川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购买的NB-IoT物联网水表置换合同、购买工业仪表*LXSFW-15K物联网阀控水表(NB5WC-TVIIX I-J)规格型号为DN15电子发票各一份,证明了当事人购买的计量装置(智能远传水表)的价格、型号及数量的事实。 7.证据七:《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行业收费促进高质量发展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22〕129号)及《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府办函〔2021〕92号)证明了政府部门规定:“取消供水供电供气供热企业向终端用户收取的水电气暖计量装置费用”的书证。 以上证据均由沿河土家族自治县城乡供排水有限责任公司签名认可,办案人员对其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逐一进行了审查认定,符合证据要求,予以采信
罚款6.3384万元#没收违法所得#
63384.00元
沿河土家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1-0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