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州市八步区平记蔬菜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杜建平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451102MA5N89CA30 | 所属地区:广西 |
| 企业地址:贺州市八步区芳林路1-3号6栋8号门面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3-08-01
2023-06-19
(2023)桂1102民初1368号
买卖合同纠纷
贺州市八步区平记蔬菜店、陈**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224883.50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桂贺八市监处罚〔2024〕201号
2024年6月21日,我局执法人员陪同广西民生中检联检测有限公司抽样人员到当事人贺州市八步区平记蔬菜店的经营场所进行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在当事人店员的陪同下,现场随机抽取了尖椒(购进日期:2024-06-21)3kg送至广西民生中检联检测有限公司进行检验。
2024年7月23日,我局收到由广西民生中检联检测有限公司出具的编号为№: BFSQE060249084C的《检验报告》。该份《检验报告》载明,当事人于2024年6月21日被抽检的尖椒,经广西民生中检联检测有限公司抽样检验,噻虫胺的实测值是0.14mg/kg,标准指标:≤0.05mg/kg,单项判定为不合格该份《检验报告》的检验结论:经抽样检验,噻虫胺项目不符合 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我局执法人员于2024年7月24日到当事人经营场所进行产品检验不合格后处理检查,并将上述《检验报告》送达当事人。现场检查时当事人已无上述批次尖椒(购进日期:2024-06-21)。
截至2024年8月3日,当事人未在规定期限内提出书面复检申请,视为其对检验结果无异议。
调查期间,当事人向我局提供了上述涉案尖椒的购进票据、供应商《营业执照》等材料,也能提供涉案批次尖椒的检验合格证明等材料。
没收违法所得120元。
0.00元
贺州市八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10-0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