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肥东县金王副食品厂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陈家忠 | 注册资本:2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40122664213228B | 所属地区:安徽省 |
| 企业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肥东县店埠镇群力村委会旁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0-10-31
2020-09-25
(2020)皖0122执2443号之一
行政案件执行
肥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安徽省肥东县金王副食品厂行政非诉执行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2
2020-08-31
2020-07-01
(2020)皖0122执2443号
其它类型纠纷
肥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与安徽省肥东县金王副食品厂处罚类执行裁定书
81144.00元
执行案件
3
2020-04-03
2020-03-10
(2020)皖0122行审6号
肥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安徽省肥东县金王副食品厂非诉执行审查行政裁定书
行政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东市监处罚〔2024〕274号
当事人日常生产主要是购进原材料后进行分包;对上述五份《检验报告》的检验结论没有异议;收到不合格《检验报告》后立即查找原因,通过自查发现,造成2023年9月5日生产的两种产品不合格的原因是车间吊顶排风扇安装位置不正确,应当安装在侧墙上,洗手消毒区域未设换鞋凳,消毒传递箱紫外线失灵,包装机链接部分布兜未及时清洗;造成2024年1月17日生产的两种产品(委托肥东沐安食品厂生产)不合格的原因是仓库人员将产品放置于过道,未能及时放于仓库,使产品暴露于不符合要求的环境中。经查,涉案货值共计1300元,违法所得130元。当事人的《食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已注销,当事人《食品安全生产许可证》注销后,与肥东沐安食品厂签订委托代工合同,委托肥东县沐安食品厂代加工优质生粉及山芋淀粉产品。另查明,当事人因生产经营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分别在2023年7月5日、2023年11月17日、2024年1月26日被我局予以行政处罚(处罚决定书:东市监处罚〔2023〕72号、东市监处罚〔2023〕227号、东市监处罚〔2024〕46号)。
1;罚款壹万元;2;没收违法所得壹佰叁拾元;3;责令停产停业。
10000.00元
肥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7-12
2
东市监处罚﹝2024﹞46号
当事人生产销售不合格“步步糕”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
1、没收违法所得拾陆元柒角伍分整(¥16.75);2、并处罚款壹万元整(¥10000.00)
10000.00元
肥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1-26
3
东市监处罚﹝2023﹞227号
当事人生产销售不合格“步步糕”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
1、 没收违法所得拾元整(¥10.00);2、罚款伍仟元整(¥5000.00)。
5000.00元
肥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11-17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4-02-07
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
肥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