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安徽省肥东县金王副食品厂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裁判文书 3行政处罚 4经营异常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陈家忠注册资本:2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340122664213228B所属地区:安徽省
企业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肥东县店埠镇群力村委会旁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0-10-31
2020-09-25
(2020)皖0122执2443号之一
行政案件执行
肥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安徽省肥东县金王副食品厂行政非诉执行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2
2020-08-31
2020-07-01
(2020)皖0122执2443号
其它类型纠纷
肥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与安徽省肥东县金王副食品厂处罚类执行裁定书
81144.00元
执行案件
3
2020-04-03
2020-03-10
(2020)皖0122行审6号
肥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安徽省肥东县金王副食品厂非诉执行审查行政裁定书
行政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东市监处罚﹝2024﹞274号
当事人一年内累计三次生产经营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四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在一年内累计三次因违反本法规定受到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以外处罚的由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责令当事人停产停业。 当事人生产的生产日期为2023年9月5日批次的山芋淀粉、优质生粉当事人委托肥东沐安食品厂生产的产品抽检不合格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十三)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规定;构成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行为。
1、没收违法所得130元; 2、罚款10000元整。 3、责令停产停业。
10000.00元
肥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7-12
2
东市监处罚﹝2024﹞46号
当事人生产销售不合格“步步糕”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
1、没收违法所得拾陆元柒角伍分整(¥16.75);2、并处罚款壹万元整(¥10000.00)
10000.00元
肥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1-26
3
东市监处罚﹝2023﹞227号
当事人生产销售不合格“步步糕”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
1、 没收违法所得拾元整(¥10.00);2、罚款伍仟元整(¥5000.00)。
5000.00元
肥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11-17
4
东市监处罚﹝2023﹞72号
当事人生产经营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的规定
1、没收“优质生粉”38箱;2、没收违法所得陆拾叁元整(¥63.00);3、并处罚贰万陆仟零伍拾元整(¥26050.00)。
26050.00元
肥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7-05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4-02-07
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
肥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