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盈楼物流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刘仕林 | 注册资本:2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450204096540609Q | 所属地区:广西 |
| 企业地址:南宁市西乡塘区高新大道55号南宁安吉万达广场5栋913号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12-16
(2025)桂0102民初8508号
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
王**
一汽财务有限公司
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
2
2025-08-27
(2025)桂0804民初989号
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一汽租赁有限公司,李**
南宁盈楼物流有限公司
贵港市覃塘区人民法院
3
2025-05-30
(2025)桂0804民初989号
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一汽租赁有限公司,李**
南宁盈楼物流有限公司
贵港市覃塘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粤湛雷交罚﹝2026﹞00313号
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没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
罚款叁仟元整
3000.00元
雷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6-02-25
2
粤湛廉交罚﹝2026﹞00435号
你(单位)使用桂AZ7198车辆于2024年09月19日03时35分在廉江市乌石垌路段行驶至省道S287线K0+200M处擅自超限行驶,我局治超非现场执法监测点检测数据显示该车为6轴,执法总重52965千克,限载标准为49000千克,已超限3965千克,以上事实,有非现场检测单、车辆基本信息、图片资料、视频资料等证据为证。本机关已依法告知你(单位)享有陈述、申辩等权利,你(单位)未提出陈述、申辩意见。
罚款人民币壹仟伍佰元整(1500元)
1500.00元
廉江市交通运输局
2026-02-04
3
粤湛廉交罚﹝2026﹞00433号
你(单位)使用桂AZ7198车辆于2024年09月13日05时27分在廉江市乌石垌路段行驶至省道S287线K0+200M处擅自超限行驶,我局治超非现场执法监测点检测数据显示该车为6轴,执法总重52965千克,限载标准为49000千克,已超限3965千克,以上事实,有非现场检测单、车辆基本信息、图片资料、视频资料等证据为证。本机关已依法告知你(单位)享有陈述、申辩等权利,你(单位)未提出陈述、申辩意见。
罚款人民币壹仟伍佰元整(1500元)
1500.00元
廉江市交通运输局
2026-02-04
4
粤湛廉交罚﹝2026﹞00438号
你(单位)使用桂AZ7198车辆于2024年09月12日03时15分在廉江市乌石垌路段行驶至省道S287线K0+200M处擅自超限行驶,我局治超非现场执法监测点检测数据显示该车为6轴,执法总重51345千克,限载标准为49000千克,已超限2345千克,以上事实,有非现场检测单、车辆基本信息、图片资料、视频资料等证据为证。本机关已依法告知你(单位)享有陈述、申辩等权利,你(单位)未提出陈述、申辩意见。
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元)
1000.00元
廉江市交通运输局
2026-02-04
5
粤湛廉交罚﹝2026﹞00434号
你(单位)使用桂AZ7198车辆于2024年09月15日03时09分在廉江市乌石垌路段行驶至省道S287线K0+200M处擅自超限行驶,我局治超非现场执法监测点检测数据显示该车为6轴,执法总重54495千克,限载标准为49000千克,已超限5495千克,以上事实,有非现场检测单、车辆基本信息、图片资料、视频资料等证据为证。本机关已依法告知你(单位)享有陈述、申辩等权利,你(单位)未提出陈述、申辩意见。
罚款人民币贰仟伍佰元整(2500元)
2500.00元
廉江市交通运输局
2026-02-04
6
粤湛雷交罚﹝2026﹞00167号
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没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
罚款贰仟元整
2000.00元
雷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6-01-27
7
粤湛雷交罚﹝2025﹞04277号
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没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
罚款壹仟元整
1000.00元
雷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5-11-21
8
粤湛廉交罚﹝2025﹞04539号
南宁盈楼物流有限公司使用桂AZ7198车辆于2025年06月11日05时36分在廉江市鱼良头村路段行驶至省道S293线K48+700处擅自超限行驶,我局治超非现场执法监测点的检测数据显示该车为6轴,执法总重50742千克,限载标准为49000千克,已超限1742千克,以上事实,有非现场检测单、车辆基本信息、图片资料、视频资料等证据为证。本机关已依法告知你(单位)享有陈述、申辩等权利,你(单位)未提出陈述申辩意见。
罚款人民币伍佰元整(500元)
500.00元
廉江市交通运输局
2025-09-26
9
粤湛廉交罚﹝2025﹞04352号
南宁盈楼物流有限公司使用桂AZ6511车辆于2025年07月03日04时14分在廉江市扶岭桥路段行驶至省道S286线K6+450处擅自超限行驶,我局治超非现场执法监测点的检测数据显示该车为6轴,执法总重为56142千克,限载标准为49000千克,已超限7142千克,以上事实,有非现场检测单、车辆基本信息、图片资料、视频资料等证据为证。本机关已依法告知你(单位)享有陈述、申辩等权利,你(单位)未提出陈述申辩意见。
罚款人民币叁仟伍佰元整(3500元)
3500.00元
廉江市交通运输局
2025-09-22
10
粤湛廉交罚﹝2025﹞04351号
南宁盈楼物流有限公司使用桂AZ6511车辆于2025年07月06日05时12分在廉江市鱼良头村路段行驶至省道S293线K48+700处擅自超限行驶,我局治超非现场执法监测点的检测数据显示该车为6轴,执法总重为51867千克,限载标准为49000千克,已超限2867千克,以上事实,有非现场检测单、车辆基本信息、图片资料、视频资料等证据为证。本机关已依法告知你(单位)享有陈述、申辩等权利,你(单位)未提出陈述申辩意见。
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元)
1000.00元
廉江市交通运输局
2025-09-2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