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前县今朝吟食品加工厂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杜伟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410927MA9L9WMGX2 | 所属地区:河南省 |
| 企业地址:河南省濮阳市台前县李庄村153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台市监处罚〔2026〕148号
2026年4月28日台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史作彪、郭发强对台前县今朝吟食品加工厂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单位操作加工区机器上、成品架上布满面污渍和灰尘,加工环境卫生脏、乱、差,未设置有效的防蝇、防鼠、防虫设施,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要求。我局执法人员对该店负责人杜伟进行了询问调查,查明该店不符合食品生产经营要求。我局执法人员史作彪、郭发强对其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并依据《河南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和小摊点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对其下达了《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给予警告。2026年5月13日我局执法人员史作彪、郭发强再次对台前县今朝吟食品加工厂进行检查时,该单位仍是不符合食品经营要求,操作台上的灰尘未清理,车间内杨絮乱飞,未设置有效的防蝇、防鼠、防虫、防尘设施。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河南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和小摊点管理条例》第十二条:“小作坊、小经营店和小摊点的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应当符合下列要求:(一)‘保持环境卫生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旱厕、化粪池、污水池、暴露垃圾场(站)等污染源保持安全、无害距离’;(二)‘有相应的防蝇、防鼠、防虫、防雨、防尘设备’”的规定。
建议责令台前县今朝吟食品加工厂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罚款2200元。
2200.00元
台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5-2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