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伦春自治旗欣荣大药店(个人独资)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赵欣荣 | 注册资本:1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150723MADNNMHN3C | 所属地区:内蒙古 |
| 企业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鄂伦春自治旗大杨树镇保丰满社区学府花园5#楼106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鄂市监大处罚〔2025〕35号
经查,当事人涉案的:1、标称“伸筋丹胶囊”(生产企业:浙江新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规格:60粒,每粒装0.15g,产品批号:20220203,生产日期:2022年02月11日,有效期至:2025年01月)的药品是于2025年12月26日从讷河市百盛医药有限公司购进的,同一批次购进了3瓶,3瓶均已超过有效期,购进价格为5.40元/瓶,销售价格为6.00元/瓶,2025年02月01日至2025年07月01日,当事人未销售该批次“伸筋丹胶囊”;2、标称“醒脑再造丸”(生产企业:哈药集团世一堂制药厂,规格:10丸/盒,每丸重9g,产品批号:202205136,生产日期:2022.05.26,有效期至:2025.04)的药品是于2022年11月29日从讷河市百盛医药有限公司购进的,同一批次购进了4盒,购进第二天销售了3盒,剩余1盒已经超过有效期,购进价格为11.70元/盒,销售价格为12.50元/盒,2025年05月01日至2025年07月01日,当事人未销售该批次“醒脑再造丸”;3、标称“人参健脾丸”(生产企业:山东新大陆制药有限公司,规格:320丸,每5丸重1克,产品批号:2204063,生产日期:2022年04年06日,有效期至:2025年04月05日)的药品是于2023年11月07日从龙江县仁和医药有限责任公司购进的,同一批次购进了3盒,自己吃了2盒,没有销售,剩余1盒已经超过有效期。购进价格为12.50元/盒,销售价格为13.00元/盒,2025年04月06日至2025年07月01日当事人未销售该批次“人参健脾丸”;4、标称标称“非那雄胺胶囊”(生产企业:郑州韩都药业集团有限公司,规格:5mg*7粒/盒,产品批号:2305071,生产日期:23年05月07日,有效期至:2025年04月)的药品是于2024年08月14日从呼伦贝尔海康医药有限公司购进的,同一批次购进了购进了5盒,到货之后向预定的客户销售了4盒,剩余1盒已经超过了有效期。购进价格为4.10元/盒,销售价格为8.90元/盒,2025年05月01日至2025年07月01日当事人未销售该批次“非那雄胺胶囊”;5、标称“流感丸”(生产企业:青海省格拉丹东药业有限公司,规格:0.25g*18丸*3板/盒,产品批号:2303119,生产日期:20230330,有效期至:20250329)的药品是于2023年08月08日从黑龙江省金海大医药有限公司购进的,同一批次购进了5盒,销售了4盒,剩余1盒已经超过了有效期,购进价格为16.80元/盒,销售价格为20.00元/盒,2025年03月30日至2025年07月01日,当事人未销售该批次“流感丸”;6、标称“藿香清胃胶囊”(生产企业:吉林省俊宏药业有限公司,规格:48粒,每粒装0.32克,产品批号:20220420,生产日期:2022/04/21,有效期至:2025/03/28)的药品是于2022年11月06日从讷河市百盛医药有限公司购进,同一批次购进了5盒,销售了4盒,剩余1盒已经超过有效期,购进价格为9.00元/盒,销售价格为12.00元/盒,2025年03月05日至2025年07月01日,当事人未销售该批次“藿香清胃胶囊”。当事人提供了供货方的资质、进货票据,与供货方签订的质量保证协议、进货发票及产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明,履行了进货验收义务。本案过期药品货值金额84.40元,由于上述六种药品超过有效期之后当事人未销售,故无违法所得。
一、没收超过有效期的药品:“伸筋丹胶囊”3瓶、“醒脑再造丸”1盒、“人参健脾丸”1盒、“非那雄胺胶囊”1盒、“流感丸”1盒、“藿香清胃胶囊”1盒;
二、罚款人民币:20000.00元。
20000.00元
鄂伦春自治旗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7-2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