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华盛鑫茂国际酒店有限责任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胡小琼 | 注册资本:8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40400737323883R | 所属地区:安徽省 |
| 企业地址:安徽省淮南市田家庵国庆西路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1-10-30
2020-11-26
(2020)皖0403执2202号之一
服务合同纠纷
淮南市金茂国际酒店有限责任公司、安徽中城建置业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2
2020-12-30
2020-11-26
(2020)皖0403执2202号之一
服务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淮南市金茂国际酒店有限责任公司,安徽中城建置业有限公司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淮田市监处罚〔2026〕106号
当事人于2025年9月22日从田家庵区良东干货店购进“顶顶好芝麻风味调味酱”一瓶,进价为8元/瓶,生产日期为2024年7月16日,保质期18个月,至2026年1月16日到期。截至我局查获时止,该瓶“顶顶好芝麻风味调味酱”已超过保质期。上述已过期食品原料放置于当事人凉菜间冰箱内,已拆封使用,用于制作凉菜使用。上述过期食品原料与未过期食品原料混放,无明显区分,无过期、失效等标识,应认定当事人使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生产食品。当事人使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生产食品的货值金额为8元,违法所得无法计算。
1;罚款伍仟元; 2;没收一瓶超过保质期的“顶顶好芝麻风味调味酱”(已拆封使用)。
5000.00元
淮南市田家庵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4-2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