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天门市佳旺超市(个体工商户)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田祖祥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429006MA49UKFB6A所属地区:湖北省
企业地址:湖北省天门市石家河镇集贸市场45号(自主申报承诺)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天市监处罚〔2025〕684号
经查,当事人于2017年4月28日经我局核准登记成立,在天门市石家河镇石河大道从事预包装食品销售。 2025年1月,当事人从黄潭工业园区景龙副食以4.7元/袋的价格,购进标称为百事食品(中国)有限公司北京分厂生产的“乐事”牌马铃薯片4袋,购货金额18.8元,以5元/袋的价格待售。该“乐事”牌马铃薯片生产日期:20241015;保质期:9个月,净含量:70克。 2025年2月,当事人从天门市人民大道东128号的陈必胜处以55元/箱的价格,购进标称为武汉统一企业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统一”牌麻辣牛肉面1箱共24袋,购货金额55元。当事人以2.5元/袋的价格销售16袋,销售金额40元,库存8袋待售。该“统一”牌麻辣牛肉面生产日期:20241005;保质期:6个月;净含量:102g/袋。 2025年6月27日,经本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发现当事人在经营活动中销售的上述两类食品均已超过保质期,货值金额共计40元。由于当事人未健全食品销售记录台账,无法确定上述两类食品超过保质期后的销售情况,违法所得无法计算。在本局执法人员监督下,当事人将上述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现场销毁,倒入垃圾桶内。...[详情见行政处罚决定书]
综上,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现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处罚如下:罚款5000元。
5000.00元
天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8-2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