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度市名菓子鲜奶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董洋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370283MA3EETMM02 | 所属地区:山东省 |
| 企业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平度市李园办事处阳光花园34号楼网点房9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平市监李处罚〔2025〕22405号
现查明,当事人自2022年7月1日开始销售“名菓子鲜奶牧场”、“名菓子”袋装鲜奶、酸奶,2022年7月19日停止销售,总共销售100袋。2022年7月19日我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剩余“名菓子鲜奶牧场”1袋、“名菓子”袋装鲜奶1袋、“名菓子”袋装酸奶2袋,当场下架并未出售。当事人三款产品均从平度市方贵奶牛场购入,购入价格2.6元/袋,售价3元/袋。“名菓子鲜奶牧场”、“名菓子”袋装鲜奶、酸奶三款产品均为预包装食品,“名菓子鲜奶牧场”净含量250ml,“名菓子”袋装鲜奶净含量250ml,“名菓子”袋装酸奶净含量180g。其中,“名菓子鲜奶牧场”外包装标签标示信息不全,缺少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成分或者配料表、生产者名称、产品标准代号、生产许可证编号等;“名菓子”袋装鲜奶、酸奶外包装除生产日期外无任何标签标识。当事人经营标签不符合食品安全法要求的预包装食品的货值金额为312元,违法所得300元。当事人购入“名菓子鲜奶牧场”、“名菓子”袋装鲜奶、酸奶时未履行进货查验义务。
1.警告;
2.没收“名菓子鲜奶牧场”1袋、“名菓子”袋装鲜奶1袋、“名菓子”袋装酸奶2袋;
3.没收违法所得叁佰元整(300.00元);
4.处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元)。
5000.00元
平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10-29
2
平度市监处罚〔2024〕822号
当事人自2023年11月25日开始销售“肉松小贝”,产品从平度市名菓子蛋糕坊沟崖店购入,总共销售30盒,购入价格12.7元,销售价格12.8元。该“肉松小贝”标签标明的配料为肉粉松而非肉松,但品名为“肉松小贝”误导消费者,且该产品为预包装食品,标签标明的事项为:品名、配料、净含量、加工方式、食用方法、储存条件、生产日期、保质期、制造商,缺少生产者地址、生产者联系方式、产品标准代号、生产许可证编号,标签标注内容不全。当事人经营标签不符合食品安全法规定的食品货值金额为384元,违法所得384元。当事人购入该“肉松小贝”时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
1.没收违法所得叁佰捌拾肆元整384元;
2.没收“名菓子肉松小贝”2盒;
3.处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元)。
5000.00元
平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8-3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