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东峰钢铁销售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胡克喜 | 注册资本:5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70602693100476W | 所属地区:山东省 |
| 企业地址:幸福南路3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0-07-01
2020-06-11
(2020)鲁0602执2735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烟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芝罘区支行、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2
2020-04-20
2019-09-25
(2019)鲁0602民初447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烟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只楚园区支行与烟台东峰钢铁销售有限公司、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13076396.70元
民事案件
3
2020-04-20
2019-09-25
(2019)鲁0602民初444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烟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只楚园区支行与烟台东峰钢铁销售有限公司、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13080397.08元
民事案件
4
2019-11-15
2019-01-10
(2019)鲁0602民初444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烟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只楚园区支行、烟台东峰钢铁销售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13100000.00元
民事案件
5
2019-11-15
2019-01-10
(2019)鲁0602民初447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烟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只楚园区支行、烟台东峰钢铁销售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13100000.00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烟芝市监处罚〔2026〕1220号
我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报送年度报告情况及登记住所/经营场所进行核查。经核查:当事人2023年度报告、2024年度报告未按规定报送,属于连续近两个年度报告未按规定报送,已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且未改正。通过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无法与当事人取得联系。
吊销营业执照
0.00元
芝罘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1-23
2
烟芝市监处罚〔2026〕1249号
当事人2023年度报告、2024年度报告未按规定报送,属于连续近两个年度报告未按规定报送,已因此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且未改正,执法人员通过当事人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与其取得联系。
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建议处罚如下:吊销当事人营业执照。
0.00元
芝罘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1-2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