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陈康大药房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陈炳美 | 注册资本:2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60502MA39BUUM3L | 所属地区:江西省 |
| 企业地址: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站前东路34-36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渝市监药罚〔2025〕8号
当事人将过期药品摆放在店内销售区域,与其他效期内药品混放,已具备可供他人选择的条件,应视为销售过期药品,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条第三款第五项:“禁止生产(包括配制,下同)、销售、使用假药、劣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劣药:(五)超过有效期的药品”的规定,构成了销售劣药的违法行为 。
-
20000.00元
新余市渝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6-1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